为促进房地产业良性循环和健康发展,进一步激发房地产市场消费潜力,根据《中山市贯彻落实国务院扎实稳住经济一揽子政策措施实施方案》文件精神,开展房地产促消费活动。
一、活动内容
1. 支持刚性和改善性住房需求。凡6月份在三乡镇购买第一套新建商品住房或140平方米(建筑面积)以下住房的购房人,在获得市购房消费券的基础上,每套可再获2万元三乡镇消费券;购买除上述住房以外其他住房的,在获得市购房消费券的基础上,每套可再获1万元三乡镇消费券。三乡镇消费券适用于我镇限上批发、零售、住宿和餐饮业企业,按实际消费发票金额50%进行抵扣。
2. 鼓励个人购买车位。凡6月份在三乡镇购买小车车位的个人(二手车位除外),每个车位可获得3000元三乡镇消费券,三乡镇消费券适用于我镇限上批发、零售、住宿和餐饮业企业,按实际消费发票金额50%进行抵扣。
3. 开展黄金六月新房品鉴团购活动。由镇工会、房地产开发企业等共同组织有意愿在我镇购房置业的工会会员或其他个人参观在售房地产项目,设立免费鉴房大巴专线,对镇内参与巡展的房地产项目进行联合巡展,由各房地产参与企业进行现场推介并赠送伴手礼。参与巡展的工会会员或其他个人可享受购房团购优惠,具体优惠额度由各房地产企业视具体情况而决定。
4. 鼓励房地产销售商同步推出惠民让利促消费活动。重点鼓励企业加大让利力度,对三乡镇房地产促消费活动推出的消费券同步进行配套,企业所配套消费券直接用于抵扣商品住房总价、车位总价或物业管理相关费用。
二、其他事项
(一)领取消费券需具备以下条件:
(1)申请商品住房类消费券的:需提供递交申请市级消费券的相关申请资料,以及经审核通过后获得市消费券的相关证明材料。
(2)申请车位类消费券的:需提供身份证复印件、车位购买收据及银行流水复印件、网签合同复印件,以上资料由购买人签名并确认“与原件相符”。
(3)资料提交方式方法以后续公布的具体实施细则为准。
(二)购房人或车位购买人如在网签后注销网签备案,应在注销合同前等额退回已使用的消费券,如消费券已使用,应退回等额现金,未使用的消费券自动失效。
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吴先生 0760-86688733-222
杨小姐 0760-86336691
中山市三乡镇城市建设和管理局
中山市三乡镇发展改革和统计局
2022年6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