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沙购房资格最新消息!
不落户无社保的情况下,也可以有二套房资格!
2月10日,长沙住建局答复称:
根据《关于推进长沙市租赁住房多主体供给多渠道保障存量房的试点实施方案》,将家庭(含非本市户籍家庭和单身家庭)名下唯一商品住房供作租赁住房的,不受落户、社保(个税)及办证(网签)满四年等时限限制,允许再购买一套商品住房。
根据这个回复,如果名下唯一住房挂长租之后,不管是否有购房资格,不管你是否已婚,都可以再买一套,也就是有条件地放开了外地人的二套购房资格。
当然,这套房子要在2022年5月11日之前完成网签,而且已经交房,可以住人的前提之下。
需要注意的是,在2022年5月11日之后,购买了新建商品房或存量房,如果盘活为租赁住房,不能核减家庭住房总套数。
在此之前,唯一住房挂长租之后,再买一套,也需要符合首套房资格。现在,这一点要求也放开了,不需要了!
此外,家庭名下只有1套住房且已用于长租,再次购买自住住房时,首付和贷款利率都可以按照首套房执行。
唯一住房核减之后,申请公积金贷款的,同样按首套住房公积金贷款政策执行,政策优惠力度非常大。
截至今年1月底,长沙市盘活存量房工作累计接受咨询3.27万户,盘活存量房1.28万套,已有7247套形成长租房供应,达到了“一举多得”的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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