紧要紧要!
江城又征地!
涉及面积约5.4万平方
快看看捏村有份无!
近日,从阳江市自然局获悉
阳江市江城区2022年度第十四批次城镇建设用地开启征收事宜,拟征收阳江市江城区白沙街道岗新村、六村,白沙居委的集体土地。相关公告及征收补偿安置方案如下:
江城区人民政府土地征收预公告(江府告〔2022〕50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的有关规定,拟征收阳江市江城区白沙街道岗新村、六村,白沙居委的集体土地。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建设用地项目名称:阳江市江城区2022年度第十四批次城镇建设用地。
二、拟征收土地范围、面积:阳江市江城区白沙街道六村茶山经济合作社农、六村经济联合社,岗新村冈背经济合作社,白沙居委白沙圩经济合作社的集体土地5.4004公顷。
三、拟征收土地现状调查安排: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江城区人民政府对拟征收土地范围内的土地权属、地类、面积以及地上青苗、建(构)筑物权属、种类、数量等开展土地现状调查,请有关单位和个人给予积极支持配合。调查结果将由被征收土地的所有权人、使用权人予以确认。
四、自发布土地征收预公告之日起,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拟征地范围内抢栽抢建;违反规定抢栽抢建的,对抢栽抢建部分不予补偿。
特此公告。
江城区人民政府
2022年 9 月 19 日
阳江市江城区人民政府征地补偿安置公告(江府告〔2022〕60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的有关规定,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拟征收阳江市江城区白沙街道六村茶山经济合作社、六村经济联合社,岗新村冈背经济合作社,白沙居委白沙圩经济合作社部分集体土地5.3337公顷,作为阳江市江城区2022年度第十四批次城镇建设用地。阳江市江城区已于2022年9月19日就拟征收土地发布土地征收预公告,现就征地补偿安置事项公告如下:
一、被征土地补偿、安置补助标准按征地补偿安置方案执行。
二、办理补偿登记的方式、地点和期限:被征收土地所有权人及相关权利人在公告之日起45日内,持不动产权属证明材料到所属村民委员会办理补偿登记。
三、本《公告》自发布之日起,公告期限为30日,如有异议,被征收土地所有权人及相关权利人可以在公告期间向征地实施单位江城区人民政府提出意见。
特此公告。
附件:1.阳江市江城区2022年度第十四批次城镇建设用地征地补偿安置方案
阳江市江城区人民政府
2022年 10 月 1 日
附件:
本次征地涉及约5.4公顷土地,征地补偿及安置补助费将按照有关政策执行:农用地区片综合地价耕地80.1万元/公顷、园地61.68万元/公顷、林地36.05万元/公顷,其他农用地80.1万元/公顷,未利用地32.04万元/公顷。青苗及地上附着物补偿按照现行补偿规定的标准执行。
来源:阳江市自然资源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