定州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关于进一步做好常态化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
全市广大居民:
为进一步做好常态化疫情防控工作,切实保障广大居民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就落实有关疫情防控措施通知如下:
一、涉疫地区不来定。为共同守护家乡平安、亲人健康,近7日内有中高风险地区、中高风险地区所在县(市、区)、阳性感染者所在县(市、区)等涉疫区域旅居史的人员,非必要不来定。
二、如非必要不离定。本市人员要密切关注各地疫情形势,合理安排出行,非必要不前往中高风险地区、中高风险地区所在县(市、区)和7日内出现阳性感染者的县(市、区)。
三、来定返定需报备。中高风险地区所在地级市来定返定人员和7日内出现本土病例的地级市来定返定人员,需提前48小时通过河北健康码“涉疫风险自报”、“定州行”小程序、拨打电话等方式,向目的地所属乡镇、村(居)委会、单位报备,不得谎报、瞒报、迟报旅居史和健康状况等信息。
四、积极配合落地检。所有省外来定返定人员需持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查验健康码、行程卡,在第一落地点(即交通检疫卡口)进行1次免费核酸采样服务,抵定24小时后48小时内完成第2次核酸检测。
五、遵守规定不外出。居家隔离人员要积极配合属地做好流调溯源、跟踪随访、核酸检测和体温监测,主动报告健康状况,落实个人防护措施,不得擅自外出或与其他人接触。
六、个人防护要坚持。所有符合新冠肺炎疫苗接种条件的居民,应积极接种疫苗,共同构建全民免疫屏障;广大居民坚持科学规范佩戴口罩,口罩潮湿或脏污要立即更换,不要随意摘戴、错误佩戴。坚持勤洗手、常通风,保持良好生活习惯,收取快递及时消毒消杀,避免购买进口商品。
七、常态防控要配合。要按照有关规定,主动配合每周一次免费预防性核酸筛查;非必要不组织、不举办大型聚会、培训等聚集性活动;倡导“红事缓办、白事简办”,确需举办的,必须向属地报备,并严控规模;所有公共场所要主动申领、醒目张贴“健康码(场所码)”,在入口处安排专人查验,不得“无码运行”,不得以“亮码”代替“扫码”,广大居民前往公共场所,要严格落实扫码、测温、查验7日内核酸检测证明等防控措施。
八、出现症状快就诊。有发热、干咳、乏力、嗅(味)觉减退、腹泻等症状的人员,要主动做好防护,及时到发热门诊就诊,按要求进行核酸检测。
九、面对谣言要清醒。广大居民要提高对网络传播信息的甄别力,自觉抵制网络谣言,积极举报网络谣言和违法信息,不得随意发布、转发、传播、扩散未经证实的消息。
十、违法违纪必追责。疫情防控,人人有责。广大居民要自觉遵守疫情防控各项规定,积极配合落实各项防控措施,守护好来之不易的防控成果。对不遵守疫情防控规定,产生疫情防控风险或造成不良后果的,将依法依规追究责任。
定州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
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2年6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