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30KV中心变电站(方欣小区)征收项目征收补偿方案
为保障330KV中心变电站(方欣小区)征收项目征收工作顺利实施,维护房屋被征收人的合法权益,根据国务院《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西安市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办法》、《西安市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评估办法》等规定,结合该项目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征收范围
东起雅沁苑西侧围墙,西至星火路,南起兴中路,北至红庙坡路(具体范围以公示的房屋征收范围图为准)。
二、征收补偿对象
征收范围内被征收房屋所有权人(以下简称被征收人)和公有房屋承租人。
三、房屋征收部门及房屋征收实施单位
房屋征收部门是西安曲江新区管理委员会。
房屋征收实施单位是西安曲江大明宫遗址区城中村(棚户区)改造办公室。
四、计户依据
实施房屋征收,以房屋权属证书或土地使用权证、公有房屋租赁凭证计户补偿。
五、征收补偿方式
被征收人可以选择货币补偿,也可以选择房屋产权调换。
(一)被征收人选择货币补偿的,按被征收房屋评估价值补偿,并按被征收房屋评估价值的20%给予补贴,评估时点为征收决定公告之日。
(二)被征收人选择房屋产权调换的,实行在被征收范围外产权调换。
1、住宅房屋选择产权调换的,产权调换房屋地点有三处,分别位于未央区北三环与草滩四路交汇处路西的汉都新苑小区、莲湖区郝家巷棚户区改造项目安置房源、莲湖区大兴新区大兴九臻小区。
2、营业用房选择产权调换的,产权调换房屋地点位于西安市未央区先锋花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