磐安县新冠肺炎疫情联防联控指挥部 通告 2022(第76号)
根据上级统一安排部署,为落实“3天1检”常态化核酸检测要求,经县新冠肺炎疫情联防联控指挥部研究,决定在磐安县全域组织开展区域核酸检测。现将相关要求通告如下:
一、采样时间
本轮核酸采样时间为11月1日16:00-19:00,具体以乡镇(街道)通知为准。
二、采样对象
县内所有居民(包括本地常住人口、暂住人口、临时流动人口、外籍人口、来磐临时旅居人员等)。
三、采样方式
1. 健康码红码人员应主动报告,实施单人单管,上门采样。
2. 健康码黄码人员按照指引,通过独立通道,单人单管采样。
3. 县内其他居民根据属地统一安排就近前往各村(社区)核酸采样点采样。
4. 经火车站、高铁站、高速出口及其他暖心服务点来返磐人员,实行落地检。
5. 在校师生落实“校园检”,离校师生到属地村(社区)核酸采样点采样,由教育部门负责通知。
四、其他事项
1. 磐安县内各类公共场所未取得72小时内核酸采样或检测阴性证明的人员不得进入;
2. 无72小时核酸采样或检测阴性证明不得乘坐公共交通工具。
五、特别告知
1. 重点人群核酸检测按原频次执行。
2. 居家隔离医学观察、居家健康监测人员,仍按原规定和渠道进行检测。
3. 请广大居民在村(社区)疫情防控工作人员引导下,积极配合采样工作人员做好样本采集,对拒不配合、不支持核酸检测工作、扰乱秩序、瞒报、谎报、伪造信息的人员,公安机关将依法从严追究法律责任。
4. 在参加核酸采样期间做好个人防护,全程佩戴口罩,扫场所码,主动接受体温检测,落实一米线要求,被采样者采样时与后面排队人员保持2米以上距离,避免聚集导致交叉感染。
5. 若出现发热、咳嗽等症状,请及时向所在村(社区)报告。接种过新冠疫苗未满48小时的居民,应暂缓检测,并及时向所在村(社区)报告;有既往新冠肺炎确诊史或感染史的务必主动向采样人员说明情况,要求单人单管。
6. 老弱病残孕、幼儿等特殊人群予以优先采样,确实行动不便的人员,由采样工作人员提供上门采样服务,请本人或家庭其他成员提前与村(社区)工作人员对接。
7. 目前磐安县疫情防控形势稳定,无疫情报告。全县水、电、气正常供应,各类生活物资保障充足,请各位居民不要紧张、恐慌,不传谣、不造谣、不信谣,做好个人健康监测,遵守疫情防控要求。
磐安县新冠肺炎疫情联防联控指挥部 2022年10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