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星资本局6月20消息,东方集团(600811.SH)发布公告称,于近日收到深圳市龙岗区监察委员会《立案通知书》和《留置通知书》,公司董事、副总裁戴胜利因涉嫌私分国有资产罪、受贿罪被立案调查并实施留置措施,相关事项尚待进一步调查。
东方集团表示,戴胜利被立案调查并实施留置措施的相关事项与公司无关。公司已授权相关高管代为履行其职责,目前公司业务正常开展,不会对公司日常生产经营活动产生重大影响。
公开资料显示,戴胜利,本科学历,学士学位。曾任华润万家有限公司大区副总经理兼采购总监,江西五丰食品有限公司董事长,四川五丰黎红食品有限公司董事长,扬州五丰富春有限公司董事长,华润五丰米业(中国)有限公司总经理。现任东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副总裁以及全资子公司东方粮仓有限公司总裁。
东方集团主营大米加工销售、油脂加工销售、豆制品加工销售和农产品购销等现代农业及健康食品产业。
据东方集团财报显示,2019—2021年,公司营业收入分别为132亿、155亿、152亿,归母净利润分别为5.8亿、2.4亿、-17亿。就2021年营业和净利润下降,东方集团表示,主要是因计提信用减值损失和资产减值损失、财务费用增加、投资性房地产公允价值变动、以及应付山东天商置业有限公司本息导致公司子公司国开东方2021年实现净利润为-19.98 亿元。
截至6月20日收盘,东方集团股价报2.92元/股,下跌1.02%,总市值106.8亿。
红星新闻记者 俞瑶 强亚铣 实习生 汤健
编辑 陶玥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