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家庄市公安局出入境管理支队于2019年春节后开始施行全市各级出入境服务窗口每周6天工作制度。
为深入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开展机关“效能革命”的工作部署,切实转变工作作风,提高工作效率,紧紧围绕“创新、强企、解难、惠民”,在服务群众中做到“提速、提质、提效”,石家庄市公安局自2019年2月18日起,对办理出入境证件业务做出“七个一”的便民利民服务承诺。
办理出入境主要业务可选“任一受理点”
石家庄市已开通23个出入境受理点,各受理点办理业务种类、条件、时限统一,满足群众就近办,就近取的需求。
提交申请材料“一证即办”
十六周岁以上的河北省户籍居民(现役军人、国家工作人员、十六周岁以下申请人按专门规定办理)在办理普通护照首次申领、补发,往来港澳通行证首次申领等7类业务时,只需提交居民身份证即可办理。
受理业务“一次办结”
群众的申请条件、申请材料符合法定情形,办理普通护照、往来港澳通行证、大陆居民往来台湾通行证、出入境通行证、台湾居民往来大陆通行证5类出入境证件“一次办结”。
材料不符合“一次告知”
申请条件、申请材料不符合法定情形“一次告知”,及时填写《一次性告知单》,避免群众奔波往返。
整合业务流程“一窗通办”
确保群众在同一接待窗口,一次集中完成全部申办手续。群众采集出入境证件照片时提供免费照相服务;办理业务时提供无纸化办公;缴纳出入证件费用时提供微信、支付宝手机支付渠道。
港澳台旅游类再次签注“一日取证”
港澳台旅游类再次签注实现一个工作日即可取证。
此外,市公安局出入境管理支队于春节后第一个周六,开始施行全市各级出入境服务窗口每周6天工作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