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全是,除了现金补贴款项之外,还有消费券发放。
一、发放金额
分期金额在10万元(含)到20万元(不含)的
补贴1000元,同时发放1000元对应银行消费券(10张100元面值),使用时按照1020元兑付核销。
分期金额在20万元(含)以上的
补贴2000元,同时发放2000元对应银行消费券(20张100元面值),使用时按照2040元兑付核销。
二、申请条件
活动期间在活动参与企业,通过工行、农行、建行等活动参与银行成功办理分期消费购车业务购买乘用车(不含二手车)的居民(自然人)均可领取。
参与活动银行:中国工商银行陕西省分行、中国农业银行陕西省分行、中国银行陕西省分行、中国建设银行陕西省分行、交通银行陕西省分行、中国邮政储蓄银行陕西省分行(以下简称“各参与银行”),承办银行视情动态调整。
参与企业:
1.参加我省第一期电子消费券汽车消费补贴且与参与银行有分期合作的省内汽车销售企业;
2.参加省内各市汽车消费补贴活动且与参与银行有分期合作的省内汽车销售企业;
3.三大石油公司所属加油站及其便利店。
点击查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