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高校毕业生临时生活补贴申请材料有哪些?
范围对象
办理失业登记的毕业年度内宁波生源困难家庭高校毕业生(以下称困难家庭毕业生)和毕业年度内的就业困难高校毕业生(以下称就业困难毕业生)。
享受条件
困难家庭毕业生指城镇零就业家庭、城乡低保户、低保边缘户、父母亲患重大疾病造成家庭经济特别困难、家庭遭遇重大变故、孤儿及烈士子女;就业困难毕业生指登记失业6个月以上高校毕业生和残疾高校毕业生。
申报材料
1.《宁波市高校毕业生临时生活补贴申请表》(见附件);
2.宁波市失业人员登记证;
3.高校毕业生身份证、户口簿、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4.由民政等部门认定的零就业家庭、城乡低保户、低保边缘户等有效凭证,或民政部门开具的困难家庭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其中就业困难高校毕业生提供1、2、3项材料。
申报时间、地点及程序
临时生活补贴采用每月25日前受理,次月发放。
符合条件人员向户籍所在地的各区公共就业服务机构提出申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