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30日,宜章县在集中隔离人员中检出2例新冠病毒阳性感染者。
感染者1:赵某军,男,33岁。11月28日核酸检测结果为阴性;29日17:10初筛阳性,经市疾控复核确认阳性,现已闭环转运至定点医院治疗。
感染者2:谭某娟,女,35岁。11月27日、28日核酸检测结果为阴性;29日20:30采样送检,30日1:25初筛阳性,经市疾控复核确认阳性。现已闭环转运至定点医院治疗。
经流调,感染者1、感染者2的主要活动轨迹如下:
感染者1:
11月28日
13:15 搭乘朋友的私家车从广州市海珠区经乐广高速返回(返乡前已提前报备)。
15:00 在广东清远源潭服务区停留做核酸检测(阴性),上卫生间(自述未接触其他人)。
17:00 在广东省梅花服务区停留上卫生间(自述未接触其他人)。
18:08 从坪石镇收费站下高速经107国道进入宜章县。
19:30 到达宜章县岩泉镇团结新村集中隔离场所隔离。
感染者2:
11月28日
16:00搭乘私家车在广州市海珠区出发,从华南高速路口沿G4高速返宜。
21:50从G4苏仙区良田收费站下高速再上高速返宜。
22:30从G4宜章收费站下高速后沿107国道往岩泉镇
23:40到达宜章县岩泉镇集中隔离场所隔离。
如与上述感染者活动轨迹有交集,请务必第一时间主动向当地社区(村)或宜章县疾控中心(24小时值班电话:0735-3722826)报告,配合做好隔离医学观察或健康监测、核酸检测等健康管理工作。
当前,疫情形势严峻复杂,“外防输入、内防反弹”的压力持续增大。请广大市民及来(返)郴人员增强防范意识,严格落实“健康第一责任人”要求,主动履行防疫义务。
1.主动报备行程。从省外或省内有本土疫情的市州入(返)郴人员,须提前48小时通过湖南省居民健康卡“入湘报备”小程序或电话等有效方式向目的地报备。未提前报备的,须在火车站、汽车站、机场、高速公路咨询服务点、国省道第一入郴点现场报备。
2.完成核酸检测。从省外或省内有本土疫情的市州入(返)郴人员需持48小时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入郴,抵郴后立即进行一次“落地检”,前三天每天须完成一次核酸检测(“三天三检”),第五天再进行一次核酸检测。
3.落实健康管理。从省外或省内有本土疫情的市州入(返)郴人员抵郴后不满5天的,严禁外出,拒绝探访。确需外出的,经所在社区批准后,要全程规范佩戴口罩,不得乘坐公共交通工具,不得进入公共场所,不得参加聚集性活动。
4.规范社会活动。凡进入机关企事业单位、公共场所、密闭空间、室外人群密集场所,搭乘公共交通工具,参加聚集性活动时,以及从事高风险岗位人员在岗期间,要全程规范佩戴口罩,主动扫场所码,配合体温检测,出示行程码和健康码,保持1米线社交距离。机关单位、公共场所、经营主体要安排专人查验、提醒。
5.配合流行病学调查。因疫情防控需要接受流行病学调查的,应主动配合、如实报告,不得拒绝或瞒报、谎报病情、旅居史、接触史、活动轨迹等涉疫信息。
对未履行以上疫情防控责任的个人,引起本人被感染或疫情传播的,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追究法律责任;给他人人身、财产造成损害的,依法承担民事责任;属于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的,由纪检监察机关追究相关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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