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费券可与平台、机构和商户各类优惠叠加使用。扣除平台、商家等各类优惠后的单笔消费金额须达到消费券面额3倍及以上方能使用消费券。比如,核销1张面额20元的消费券,扣除其他各类优惠后的待支付金额需达到60元及以上。
【消费券类别及使用场景】
本次发放的消费券包括商场券、超市券和餐饮券三种类别。
活动期间,消费券需在各指定服务平台符合条件的商场、超市、餐饮等线下实体商户门店和经营场所进行消费并在线支付时方能使用,不得用于充值、预存等消费。
(一)商场券:仅限使用于百货商场、购物中心、服装鞋帽专卖店等线下实物零售门店;
(二)超市券:仅限使用于超市、便利店(不得用于机动车用燃料加注)、水果店、生鲜店、母婴店、鲜花店等线下实物零售门店;
(三)餐饮券:仅限使用于餐饮门店(含外卖)。
第一轮至第三轮第一批消费券发放期间,消费者抢领的商场券、超市券、餐饮券仅限于在各自对应的消费场景使用,各商户门店和经营场所按在服务平台备注的行业类别仅适用某一类消费券;从第三轮第二批开始,消费者抢领的消费券取消类别限制,改为通用券,可在三类场景打通使用。
【重要提醒】
2022“惠购湖北”消费券将不限制抢券时间,每轮每批投放券种在核销有效期内(即发放次日后的7日内)均可抢领,也就是说一直持续到券领取完后才停止抢券,只要有券,符合条件就可以领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