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温州龙港第三期消费券使用规则

热点资讯2022-06-22 16:01:22未知

2022年温州龙港第三期消费券使用规则

  2022年温州龙港第三期消费券使用规则

  消费者在符合条件的实体商家进行消费时,如满足使用金额条件,消费券自动折抵相应金额;消费者每次消费可使用2张消费券,每天最多使用4张消费券;消费券过期作废(以券面显示有效期为准)。使用细则以票券中展示为准。(消费券不得用于充值卡、烟酒、珠宝、黄金等贵重物品。)

  龙港市消费券第三期6月23日上午10:00发放,票券有效期8天且最迟有效期至6月30日止;发放80元券包35001份、120元券包32001份,300元券包776份,三种券包合计金额687.3万元。

  领取方式

  市民需下载安装云闪付APP,完成实名注册,绑定国内银行发放的62开头银联卡。通过①云闪付APP首页“轮播图”②本地专区或③搜索“温享新消费”进入活动页面抢券包。

  手机需开通“位置服务”功能,根据用户当前手机GPS定位,如定位龙港市的用户,将进入龙港消费券活动的抢券页面。

  活动期间,消费券分时段多轮投放,每轮每人最多在每个发放主体辖区申领一次。领取的消费券包可在“云闪付APP-我的-奖励-我的票券”里查看。

  消费券领取成功弹窗提示,点击“查看适用商户”,查看消费券对应使用商户清单。

  在龙港市范围内的具备受理合作平台扫码支付条件的已纳统或具有纳统潜力的零售、住宿、餐饮、营利性服务等经营单位以及限额以下抽样单位使用。

  活动针对线下实体商户,不包括纯线上商户和疫情防控负面清单行业商户、上期套现活动商户,以及烟酒行专卖、珠宝行等贵重物品销售商户,参加商户名单已于消费券发放前公示3天。

  扫码下载商户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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