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宁波象山量化积分有什么用?
适用对象
本通知适用于在象山县内居住、工作,并持有效《浙江省居住证》的流动人口。
积分应用
流动人口量化积分可应用于申请流动人口随迁子女入学、公共租赁住房保障、职工健康体检、职工疗休养等政府公共服务及民生保障领域。各镇乡(街道)、各部门应在保障居住证持有人享受居住地基本公共服务和便利的基础上,根据公共财力、资源承载能力、经济社会发展状况、流动人口预期等实际,整合公共资源,创造条件,逐步扩大积分应用范围,建立健全与流动人口量化积分相挂钩的公共服务和便利供给机制。
其他要求
(一)积分申请人应对本人提交材料的真实性负责,若存在伪造、变造或使用虚假申请材料的,由公安机关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相关规定处罚;违规失信行为作为不良信息记入主体信用档案;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积分申请人据此获得的积分清零,因积分取得的相应权益一并取消。
(二)审核评分部门应依法履行职责,若存在徇私舞弊、滥用职权、泄露他人个人隐私等行为的,依法依规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三)省内居住证和积分互认工作按照省市有关文件精神执行。
(四)通知自发布之日起施行,《象山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象山县流动人口量化积分申评办法(试行)的通知》(象政办发〔2017〕94号)同时废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