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自贡春节烟花爆竹燃放及售卖具体规定
2022年2月,自贡市政府发布《关于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通告》,公布自流井区、贡井区、大安区、沿滩区、高新区全域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富顺县政府和荣县政府也分别发布《通告》,公布县域内全域禁止燃放烟花爆竹。
自贡2023年春季期间禁售禁燃禁放烟花爆竹工作方案要求:
按照“讲政治、抓发展、惠民生、保安全”的工作总思路,持续改善生态环境质量,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推动全域禁售禁燃禁放烟花爆竹工作落地落实,促进全市空气质量持续改善,PM2.5、PM10等主要污染物持续减少,基本消除重污染天气。
强化对烟花爆竹生产、经营企业的管理和宣传引导,对自贡全市烟花爆竹生产、经营企业全面摸底、建档管理。依法取缔烟花爆竹违规违法销售摊点,严禁市域范围内销售、违规运输烟花爆竹。
对重点区域、废旧厂房等开展拉网式大排查,最大限度消除违法违规生产、经营烟花爆竹隐患。加大巡逻巡查、执法检查力度,形成震慑效应,及时发现、处置违规销售烟花爆竹等行为,确保全域禁售落实到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