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经记者:林姿辰 每经编辑:董兴生
两年前,基于当时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的病原、流行病学、临床特征等特点的认识,国家卫生健康委决定将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纳入法定传染病乙类管理,采取甲类传染病的预防、控制措施。目前,这一标准还适用吗,是否需要调整?
12月5日,《每日经济新闻》记者独家对话病毒学专家常荣山。常荣山认为,新冠变异毒株奥密克戎传播性强、致死率低已有丰富的数据支撑,但如果考虑降低新冠肺炎的管理标准,国内公众特别是脆弱人群的基础免疫、加强免疫是否扎实,管理标准调整后社会资源能否合理分配,以及公众“健康第一责任人”意识的培养,都很重要。
新冠按乙类管理条件渐具
国家卫健委2020年10月发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修订草案征求意见稿)将传染病分为甲类、乙类和丙类。
新冠肺炎属于乙类传染病,但基于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的病原、流行病学、临床特征等特点的认识,2020年1月,国家卫健委发布1号公告称,对新型冠状病毒肺炎采取甲类传染病的预防、控制措施。
而随着新冠病毒不断变异,在全球流行的奥密克戎毒株显现出传播力提高,但致病力及病死率降低的特点,正不断在国内疫情中得到验证。
今年12月2日,广州市卫生健康委方面表示,本轮疫情广州市累计报告新冠肺炎本土感染者16.27万例,无症状感染者占感染者总数约九成,重症、危重症仅4例,无死亡病例;今年3月,国家卫健委方面曾就截至3月18日24时的数据表示,全国在院治疗的感染者总数29127例,从病情来看,以轻型和无症状为主,占比95%以上。重症,包括重型和危重型的占比不到0.1%。
11月28日,中国疾控中心方面还表示,国际和国内监测数据证实,奥密克戎变异株及其进化分支BA.1、BA.2、BA.5系列,包括BF.7、BQ.1和重组体XBB的致病力和毒力相比原始株和德尔塔等变异株明显减弱。
这意味着,针对新冠肺炎的流行病管理级别可能面临改变。今年以来,多位公共卫生学专家已经公开呼吁修改“甲类管理”,探讨新冠肺炎可持续的防控模式。他们的主要论据多为当前流行毒株的致病力减弱,在全国已经完成基础免疫的条件下,按乙类管理的条件正逐渐成熟。
今年5月,常荣山曾撰文表达类似观点。当时,他注意到,疫苗、快检工具使得大流行可防可控。4月9日,日本决定讨论将其从2类感染病症降为5类,韩国公告从甲类调为乙类,最快在5月23日实施。
脆弱人群疫苗接种待提高
但是,传染病防治与社会治理之间的矛盾同样需要被正视。
12月5日,接受《每日经济新闻》记者采访时,常荣山表示,如果考虑降低新冠肺炎的管理标准,流行病学特征是一个重要因素。但国内公众,特别是脆弱人群的基础免疫、加强免疫是否扎实,管理标准调整后社会资源能否合理分配也很重要。
根据常荣山的理解,甲类管理和乙类管理标准截然不同,分别是前置和后置的传染病防治。甲类管理以强制为主,比如,根据《传染病防治法》,“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可以决定对本行政区域内的甲类传染病疫区实施封锁”,通过常态化检测,筛出已经感染了新冠病毒的患者,并通过限制其密切接触者的活动范围力求实现“动态清零”,把新冠疫情的苗头在疫区内彻底“扑灭”,然后解除封锁。这就是目前国内的疫情防控举措,也是对新冠疫情进行甲类管控的对应产物。
《传染病防治法》第四章“疫情控制”中,对乙类传染病是这样规定的:医疗机构发现乙类或者丙类传染病病人,应当根据病情采取必要的治疗和控制传播措施。可以理解为,乙类传染病的管理以主动为主,主要由公众主动接受检测,防控目标不是“扑灭”疫情而是防止乙类传染病疾病的进一步发展。
以病毒性乙型肝炎(乙肝)的管理为例,对于疑似感染者、接触过乙肝的、担心感染乙肝病毒的人群,应主动到医院进行血液检查、接种乙肝疫苗;对于已经确诊乙肝的患者,医生会提供具体的诊疗方案,使用药物控制乙肝病毒的复制,避免肝炎病情进一步发展,导致肝功能受损甚至衰减,最理想状态是将感染者体内的病毒完全清除(临床实践中发现这是不可能的),从而确保感染者机体的肝功能正常、免疫功能正常,现在也开始通过药物治疗力争达到“功能性治愈”。
“甲肝就不同了,大多表现为亚临床或隐性感染,仅少数人表现为急性甲型肝炎,幼儿发病风险较高。一般可完全恢复,不转为慢性肝炎,亦无慢性携带者;依靠自身免疫系统,可以完全清除甲肝病毒,没有发现过复发。”常荣山介绍说,“可是,如果不接种甲肝灭活疫苗,还是有可能被再次感染,不过,也还是弱致病的、自限性的病毒病,反复感染甲肝的人很少,甲肝病毒没有发现免疫逃逸现象。由于人群中预存抗体有了,导致现在甲肝很少。应该说,个人卫生水平提高、接种疫苗导致以前的流行区里甲肝几乎消失了。”
常荣山认为,和上述两种肝炎比起来,新冠的无症状感染者比较类似于甲肝,这类感染没有发热、咳嗽、乏力、咽痛等非临床症状,在多日的潜伏期观察中,绝对大部分没有任何自我感知的症状和体征,所以称为无症状感染者。
目前,新冠无症状感染者与轻症患者合计在国内新冠感染者中占的比重越来越大,调整管理级别的风险似乎逐日降低。但常荣山认为,如果改为乙类管理,新冠易感染群体(老人和有基础病群体)可能会受到较大影响。
数据显示,截至11月28日,我国80岁以上老年人中有2742.6万人接种了新冠病毒疫苗。其中,完成全程接种2356.3万人,完成加强免疫接种1445.6万人,分别占80岁以上人口的65.8%和40.37%。其余没有接种新冠疫苗的老年人既是发展成新冠重症的高危人群,也是调低新冠肺炎管理标准的潜在问题。
另外,常荣山认为,如果约半数人还没有做好自己是“健康第一责任人”的思想及行动准备,以主动自觉接受检测以及管理为主导的乙类管理未必会取得更好的效果,还可能导致冬季疫情更加复杂。
出现“后遗症”的比例较小
除了疫苗接种率亟待提高,公众对新冠疫情的误解也是决定管理标准降低可行性的一大因素。
常荣山表示,目前,新冠肺炎的非临床症状,如发热、咳嗽、浑身疼痛等与感冒类似,但临床症状如呼吸窘迫、血氧低于95%等不会在感冒患者身上出现,因此“新冠肺炎已经和感冒差不多”的声音并不正确。
另外,关于公众讨论已久的“新冠后遗症”,常荣山也作出了进一步说明。他表示,目前被议论比较多的极度疲倦、气短、胸痛或紧绷、记忆力和注意力问题、味觉和嗅觉的变化等多属于新冠长期症状,被称为“长新冠”。世界卫生组织将其称为“新冠后症状”,指一些人在感染新冠病毒后经历的一系列长期症状,也就是被公众讨论较多的“新冠肺炎后遗症”。
但是,在医学上,后遗症的定义是指一些传染病的患者在彻底康复后,身体出现的不同于传染病症状的其他临床症状,不同传染病及不同个体的康复期并不相同,一般认为6个月是一个节点。因此,也有学者认为不能将“长新冠”的症状归类为“新冠肺炎的后遗症”。
常荣山表示,从公众普遍理解的后遗症的概念出发,新冠肺炎的“后遗症”的确存在,但多出现在危重症患者中(如老年人或有基础性疾病的人群)。目前,国内新冠感染率明显低于国际水平且在早检测、早发现、早治疗的管理体系下,危重症的新冠患者数量较少,随着脆弱人群新冠疫苗接种率的提高,出现所谓新冠肺炎“后遗症”的人数可能会越来越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