领取购房消费券后,购房人须在7月31日前与开发企业签订购房合同,交纳购房款时应先使用领取购房消费券的银行卡,通过指定POS机刷卡15001元立减15000元核销消费券,购房人实际扣款1元。
申领、使用注意事项:
1、购房消费券与符合条件的留(来)长人才、进城农民购房家电汽车消费券不可同时领取。
2、使用消费券享受补贴的购房者如发生退房的,则视为放弃消费补贴,购房者退房前需按指定的帐户退回消费券补贴金额。
3、购房消费券不能拆分使用,不可转让、不可提现。
4、购房消费券在2022年7月31日前有效,过期未使用自动作废。
5、购房消费券使用仅限于签订成交确认函的开发企业。
6、在法律规定范围内如发生不可抗力等因素,消费券发放及使用出现变更或调整,以政府相关公告为准。
7、为保证活动有席进行,如购房者出现作弊违规行为(如刷单套现等),将取消其活动参与资格,并收回已取得的购房消费券。构成违法犯罪的,提请公安机关依法依规查处。
8、购房消费券是在购房人享受开发企业折扣让利基础上,针对购房人的购房消费补贴。购房消费券直接核补给购房人,房地产开发企业不得以任何方式变相享受补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