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北京银保监局新增行政处罚信息显示,宝马汽车金融(中国)有限公司(下称“宝马汽车金融”)因存在贷款业务开展不审慎、转嫁经营成本、内控管理不到位等问题,被责令整改并罚款120万元。
处罚信息显示,宝马汽车金融存在3项违规行为,包括贷款业务开展不审慎、转嫁经营成本,内控管理不到位。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第四十六条,北京银保监局责令其改正,并给予合计120万元罚款的行政处罚。作出处罚决定的日期为2022年6月14日。
天眼查显示,宝马汽车金融是宝马集团与华晨宝马汽车有限公司(下称“华晨宝马公司”)合资成立的外资汽车金融公司,该公司工2名股东,分别为宝马股份有限公司和华晨宝马汽车有限公司,持股比例分别为58%、42%,总投资额达人民币5亿元。
值得注意的是,宝马汽车金融已成为宝马汽车在中国的重要盈利平台之一。由于华晨宝马公司的股权中,华晨宝马通过宝马(荷兰)控股公司持股比例达75%,因此,华晨宝马公司实际持有宝马汽车金融的股权比例合计为88%。
公开信息显示,宝马汽车金融是宝马集团与华晨宝马汽车有限公司合资成立的汽车金融公司,公司总部设立在北京,成立于2021年,注册资本为98亿元,法定代表人为诺丹清。该公司共有2名股东,分别为宝马股份公司和华晨宝马汽车有限公司,持股比例分别为58%、42%,总投资额达人民币5亿元。
数据显示,2021年前三季度,宝马金融实现营收31.44亿元,净利润21.68亿元。2020年全年其为营收43.95亿元,净利润1为7.51亿元。
(郑皓元、陈俊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