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山西省住建厅印发《山西省“十四五”城镇住房发展规划》,明确到“十四五”期末,城镇居民居住水平显著提高,人均住房面积稳步增长,住房品质明显提升,配套设施更加完善,居住区环境品质和公共服务水平不断提高,全省人民实现更高水平的“住有所居”。
按照规划,“十四五”期间,全省城镇新增住房供应总套数148万套;新建商品住房供应115万套;住房租赁市场筹集供应25万套(间);城镇公共租赁住房筹集0.5万套,保障性租赁住房筹集5.5万套(间),棚户区住房改造开工5万套,新建住宅中绿色建筑占比100%。
住房供应两大体系更加完善。形成符合山西实际、适应不同收入水平居民家庭支付能力的住房市场和住房保障两个体系,租购并举、分类指引,满足居民多层次居住需求。
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灵活运用土地、金融、财税等工具,支持发展普通商品住房,规范发展住房租赁市场,坚决遏制投机炒房,努力使地价、房价、房租水平保持在合理区间。
住房保障能力稳步提升。规范公共租赁住房发展,基本保障城镇户籍人口中的“双困”家庭住房需求;探索保障性租赁住房和共有产权住房建设,初步缓解城镇住房困难户籍人口和无房新市民的住房问题;稳步推进棚户区住房改造,持续改善棚户区居民居住条件。
人才住房机制逐步建立。加快推进人才住房工作,加强人才住房的规划、设计、建设和管理,基本形成租赁型和出售型并重、与人才政策和创新政策相衔接的人才住房保障机制。
住房基础性制度不断健全。住房开发、租赁、销售、物业管理服务和住房保障等法律法规体系基本形成。住房相关制度不断健全,住房公积金制度进一步改革完善,缴存、使用、管理和运行机制更加顺畅。
住房品质“三提升”初见成效。按照“一控二降三提升”原则,新建住宅全面执行绿色建筑标准,积极推行住宅全装修和装配式建筑,着力提升住宅建设品质,推动住房建设和使用绿色低碳发展;引导住房项目开发强度下降,打造绿色健康社区,基本补齐既有居住社区设施短板,新建居住社区同步配建各类设施,城市居住社区环境明显改善,设区城市完整居住社区覆盖率显著提升;引导房地产企业转型升级,加强物业服务,推进居家社区养老,探索“物业服务+生活服务”模式,着力提升公共服务品质,满足人民多样化的居住生活需求。
住房公积金覆盖面显著提高。住房公积金制度惠及人群更加广泛,解决基本住房问题作用增强,管理服务水平进一步提升,公积金监管部门职责更加强化,互联网+监管模式有序实现。
住房数字化管理平台更加优化。完善“山西数字房产”平台,房屋交易合同网签备案、房地产企业信用评价、城市房屋安全管理、住房租赁管理服务等系统使用得到巩固,智慧物业、房地产开发项目电子手册、房地产市场监测分析等系统功能得到拓展,房地产市场数字化监管水平进一步提高,房屋全生命周期管理逐步实现。(黄河新闻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