黔西南州卫生健康局疫情防控温馨提示(2022年3月17日发布)
根据省卫生健康委2022年3月16日发布的《疫情防控温馨提示》。3月15日,吉林省白城市在应检尽检人群排查中报告发现1例本土新冠肺炎确诊病例,广东省韶关市在对中高风险地区返韶人员主动排查中报告发现1例本土新冠肺炎确诊病例,江苏省镇江市在对外地来返人员筛查中报告发现2例本土新冠病毒核酸检测阳性人员,湖北省十堰市在外省来堰人员筛查中报告发现1例本土新冠肺炎确诊病例,广西壮族自治区北海市在对愿检尽检人员进行核酸检测中报告发现1例本土新冠肺炎无症状感染者,内蒙古自治区通辽市在外省返回重点人员核酸检测中报告发现1例本土新冠肺炎无症状感染者,江西省抚州市在对外地来抚人员进行核酸检测中发现1例本土新冠肺炎无症状感染者。为精准做好“外防输入、内防反弹”工作,有效控制和降低新冠疫情传播风险,结合近期国内疫情特点,特温馨提示如下:
一、目前新冠病毒奥密克戎变异株在全球大流行,该毒株潜伏期短、传播力强、传播速度快、感染剂量低等特点是导致近期全国新冠疫情发生点多、面广、频发、无症状感染者比例升高的重要原因。鉴于新冠肺炎无症状感染者在疫情防控中容易被忽视、更易造成疫情播散,建议各县(市、新区)要继续夯实属地、部门、单位、个人疫情防控“四方责任”,广大市民要做好个人健康第一责任人,继续坚持防疫“三件套”(佩戴口罩、保持社交距离、注意个人卫生),牢记防护“五还要”(口罩还要戴、社交距离还要留、咳嗽喷嚏还要遮、双手还要经常洗、窗户还要尽量开着),切实增强个人防护意识,做好自我健康监测,出现发热、干咳、乏力、嗅(味)觉减退、鼻塞、流涕、咽痛、结膜炎、肌痛和腹泻等新冠肺炎疑似症状后第一时间进行报告、就诊、自我隔离。
二、请滞留在发生本土疫情地区的我州居民自觉遵守当地疫情防控规定,主动配合相关部门落实各项防疫措施。近期计划来返州人员,尤其是从疫情地区出发或与病例行程轨迹有交集的人员请提前积极主动在“贵州健康码”上进行个人健康申报,并建议携带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对因瞒报、谎报造成严重后果的,将依法追究相关责任。旅途中,请全程规范佩戴口罩,坚持勤洗手、常通风、保持安全社交距离等常态化防控措施不松懈,妥善保存票据以备查询。
三、自3月15日起,从内蒙古自治区、广西壮族自治区、吉林省、广东省、江苏省、江西省、湖北省、浙江省疫情当前及后续公布的中高风险地区来返州人员,严格执行“14天集中隔离+14天居家健康监测+12次核酸检测”的防控措施;
3月2日以来有内蒙古通辽市、广西北海市旅居史,3月10日以来有吉林省白城市旅居史,3月11日以来有广东省韶关市、江苏省镇江市旅居史,3月13日以来有江西省抚州市旅居史,3月14日以来有湖北省十堰市旅居史,或其他有阳性感染者报告的地级市(其中的低风险地区)来返州人员,须持有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且健康码为“绿码”,抵州后分类落实“三天两检”措施。
以上防控措施将根据当地疫情形势适时调整。
四、近期部分周边国家和地区新冠肺炎新增病例快速增长,国内本土疫情多点暴发,建议广大群众持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来返州,并在抵州后48小时内再进行1次核酸检测;结果未出之前“点对点”流动。
同时请省外人员抵州后认真做好14天自我健康监测,在此期间尽量避免前往人员密集场所、参加聚集性活动和乘坐公交车等公共交通工具。一旦出现发热、干咳、乏力、嗅(味)觉减退等新冠肺炎疑似症状,须立即规范佩戴口罩并前往就近发热门诊就诊,途中不得乘坐公交车等公共交通工具。
五、当前全国疫情形势仍然严峻复杂,请广大群众密切关注国内疫情动态,坚持不前往中高风险地区及所在县(市、区、旗),非必要不前往中高风险地区所在地级市的其他县(市、区、旗);如确需出行,请通过微信/百度/支付宝搜索“国务院客户端”小程序,提前查询目的地疫情防控政策措施并严格执行。
六、接种新冠病毒疫苗是预防控制新冠肺炎疫情最经济、最有效的手段,能有效降低重症和死亡的发生。目前,我州正有序推进新冠病毒疫苗序贯和同源加强免疫及小年龄组人群接种,需接种加强针的群众可根据需要咨询当地接种单位后有序开展接种。
黔西南州卫生健康局
2022年3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