瑞芯微6月27日公告,福建证监局决定对公司采取责令改正的监督管理措施,责令公司就增值税即征即退款项具体情况于2022年7月1日前在中国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进行披露;对瑞芯微董事长、总经理励民,瑞芯微董事会秘书林玉秋采取监管谈话的行政监管措施。要求励民和林玉秋于2022年6月30日上午9时30分携带有效身份证件到福建证监局接受监管谈话。
据悉,公司于2022年3月22日披露的《2021年审计报告》显示,2021年公司累计收到增值税即征即退款项合计4549.75万元,占2020年经审计净利润的14.22%。公司未就上述事项及时履行临时披露义务,违反了《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相关。
该公司披露, 2021年,公司及全资子公司上海翰迈电子科技有限公司累计收到增值税即征即退款项合计4549.75万元,占公司2020年经审计净利润的14.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