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静安区各社会经营性体育场所防疫要求
一、建议采取暂停开放措施
根据当前疫情防控形势,本区各社会经营性体育场所应按照“非必要 不开放”“能线上 不线下”的原则落实疫情防控措施,建议2022年3月14日起暂停开放。恢复开放时间另行通知。
二、严格落实疫情防控措施
因特殊原因确无法暂停开放的社会经营性体育场所,应严格按照《上海市体育场所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技术指南(2021版)》《本市新冠肺炎疫情期间公共场所清洁消毒卫生管理指引》等要求落实防控措施。强调以下工作要求:
1.严格入场核查
场所全体工作人员和健身人员入场须提供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各场所须配置体温检测设备,严格落实入场体温检测和“两码”(随申码、行程码)检测;场内人员应正确佩戴口罩;各场所须设立安全有效的临时隔离区,中高风险地区归来人员或检测体温、查验结果异常的人员禁止入场并引导至临时隔离区,还应第一时间向属地疫情防控部门报告;各场馆须安排专门人员负责进行入场检查和场内巡查,并做好人员登记和日志记录。
2.落实防控措施
各场所应按照错峰限流的原则严格控制场所内客流,提倡实行电话或线上预约服务。场所内所有人员应保持1米以上安全社交距离,严禁人员聚集。
各场所应配备足够的测温计、口罩、消毒剂、洗手液等防控物资。定时对健身场地、健身器械、办公及健身辅助设施进行全面消毒,每时段人员全部退场并对场地器材消毒后,下一时段人员方可入场。加强电梯、卫生间等公共部位消杀毒;保持场所通风,做好中央空调系统的卫生监测。
各场所应加强疫情防控宣传,进一步制定完善突发情况应急处置预案,配置相应的应急物资。加强对工作人员的健康监测,落实每日卫生管理制度,做好通勤过程中的个人防护;认真组织员工开展培训,重点培训疫情防控常识和应急处置能力。
3.强化信息报告
严格落实信息报送工作要求,对发现有21天内从境外返回或国内中高风险地区旅居史的;本人及亲属被判定为密接、次密接、高风险筛查人员,以及与阳性病例行程轨迹有交集等情况的,应第一时间主动向所在机构负责人和社区报告,并做出应急处理,切实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隔离、早诊断、早治疗”。
静安区体育局
2022年3月14日
注:信息来自静安体育公众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