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川医保参保条件
银川医保参保办理条件:首次参加宁夏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人员
城乡居民:
(1)、具有银川市城乡户籍,而且不属于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制度覆盖范围内的所有城乡居民;
(2)、没有在原籍参加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及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外来投资、务工人员在银川市城乡幼儿园、中小学上学的未成年子女;
(3)、在银川市辖区内各类中专、技校和高校就读的在校学生。
城镇职工:
本市行政区域内的城镇用人单位,包括企业、事业单位、机关、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及其职工和退休人员。
灵活就业人员:
本市行政区域内自由从业人员首次参加医疗保险的、居民转入的、由单位参保转入个人缴费续保的人员。
首次参加居民医保的,申请人携带户口簿、身份证等有关证件到户籍所在地的民生服务中心办理参保登记,录入基本信息。大中专院校在校学生未在户籍地参保的,应以学校为单位参保,由单位协办人(各类学校或教育部门指定机构的专、兼职协管人员)统一进行参保人员信息收集、初审、记录、汇总和上报,按照规定的数据格式将登记信息录入电子表格文件,携带登记资料与登记信息电子文件统一到学校所在地经办机构办理参保登记。新生儿缴纳当年度医保费用后,按规定享受居民医保待遇。新生儿落地参保业务按照《宁夏新生儿落地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业务经办规程》的规定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