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近年关,真是大瓜不断。
1月11日江西萍乡网传1888W彩礼的热度还没有下去,新的热度就又来了……
1月12日,来自上海静安分局的一张警情通报引发大量关注。
到这肯定就有人奇怪,这有什么好关注的?一次寻常的出警当然不值得关注。
整件事情的特殊性就在于通报中的王某某疑是万达集团董事长王健林的独子、IG电子竞技俱乐部创始人、万达集团董事王思聪。
随后,新京报我们视频官方很贴心为广大吃瓜群众辟了谣:
证实了打人者确实是全网壕到毫无人性的万达少爷王思聪。
只是让人很难接受的是,下一秒,所有处罚就因为四打一中的四人提出行政复议而被暂缓执行,更有律师称若双方达成和解就可免于处罚。
这波操作让不少人都产生了疑问:我们国家法律是规定,打了人有钱就可以暂缓甚至免于惩罚了吗?
01
王思聪打人
还是四打一
从警方的通报中,我们基本上可以了解整件事情的经过:
1.12日快5点,王思聪等4人出了商务楼,看到了陈某某,以为陈某某在偷拍他们,于是便上前告诉陈某某不要拍他们几个公子哥;
2.陈某某一脸黑线,表示我并没有拍你们4个,随后双方产生争吵;
3.王思聪等4人合伙将人打了,先是揍人家面部导致倒地,倒地后又进行了殴打;
4.被打的人左侧鼻骨骨折,面部多处挫擦伤和挫伤,鉴定为轻微伤。
虽然说是轻微伤,但懂的人都都懂,打得看上去应该也挺疼的,何况是四个人揍一个。
起因也是因为特别搞笑的“误认为被拍”。
我就想说了,你是王思聪,人家就一定要拍你吗?你脸上是有花吗?
02
事件后续
网传200W已经和解
王思聪事件流程或有问题
目前来看,官方方面,对于此事的回应还是以通报为准。
但是已经有网传消息表示受害人已经和解,且拿了王思聪200W。
讲真,如果这个消息要是真的,在座的各位有没有人会觉得200w挨一顿打是值得的呢?
毕竟绝大多数人一辈子都很难攒到200w。
另一方面,对于王思聪事件处理的流程问题,有网友表示刑拘处罚是申请了行政复议就可以暂缓执行的吗?
不少热心人都对此做出了回复:
有律师表示一般情况,暂缓的申请条件以及申请流程都很繁琐,真操作时人放出来了都不一定能申请下来。
但是这可是王思聪,能用钱解决的问题都不是问题。
也有人贴出了我国《行政处罚法》第四十五条规定:当事人对行政处罚决定不服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的,行政处罚不停止执行,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毫无疑问,王思聪就是这个法律另有规定。
更有人直接说了自己的亲身经历,表示自己当初打人也是要先执行后复议的,凭什么王思聪就可以暂缓执行?
说到底,在这件事上,显然王思聪用的还是钱的“钞能力”。
有没有懂行的人来科普一下呢?
03
说在最后
在全网的关注下,这件事的处理方式是要慎之又慎的。
毕竟从古至今就有“天子犯法与庶民同罪”的说法,更何况王思聪还远谈不上天子,这件事情上有什么可特殊对待的呢?
更何况既是公众人物,就更应该要注意自己的一言一行,谨言慎行,多带来一些正能量方面的东西,而不是整日的吃喝玩乐,打架闹事。
讲真还挺期待这件事情的后续,毕竟我们的法律在那放着,有钱也并不意味着可以摆平一切。
不过此刻最头疼的应该还是王健林吧,自己每天那么辛苦做事业,儿子有点不成器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