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市教委通知,本市中小学寒假结束后,统一于2月15日开学,6月30日结束,全学期共20周。
按照教育部要求,新学期中小学及幼儿园师生出入校门无须提供核酸证明,没有疫情的学校正常线下教学。
第二学期校历
根据通知要求,学校不得擅自放假或调整假日,各中小学可根据学校的实际情况,安排学期期末考试后的教学活动。
暑假从7月1日开始
8月31日结束,共62天
通知介绍,各中小学根据国务院《全国年节及纪念日放假办法》,执行年节及纪念日放假;学校可根据实际情况,对儿童节及青年节实行放假或组织集体的节日庆祝活动。
通知要求,学期中如遇部分节假日调整的,由各学校按国务院办公厅公布的年度部分节假日安排执行,学校不得擅自放假或调整假日。
学校防疫要求
2022年12月27日,教育部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疫情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印发《学校新型冠状病毒感染防控工作方案》的通知,新学期防疫安排如下:
1、高等学校不再开展全员核酸筛查,对校内重点人员按照有关规定开展核酸或抗原检测。
2、根据实际需要和当地条件,中小学校和幼儿园开展师生筛检、轮检、抽检等适宜的核酸检测,师生出入校门无须提供核酸证明,其他外来人员进入校园须提供核酸证明。
3、中小学校以班级为单位,出现感染者后,由学校所在县(区)级教育行政部门会同卫生健康、疾控等部门提出并实施防控措施。
4、幼儿园出现感染者后,可采取临时关停措施。
5、有发热、干咳、乏力、咽痛等症状的师生,不得带病到校工作和学习。
6、一旦校内发生大规模聚集性疫情,属地要优先保供学校生活物资与防疫物资,优先救治有特殊需要的校内感染者。
严查违规竞赛
近期,有人借寒假之机,违规举办“希望数学”等竞赛,对此,教育部会同有关部门进行了严肃查处。
教育部再次提醒,凡未列入教育部公布的《2022—2025学年面向中小学生的全国性竞赛活动名单》的均属违规举办的“黑竞赛”;所有竞赛的结果均不得作为中小学生招生入学依据,也不得作为中高考加分项目。
附件:2022—2025学年面向中小学生的全国性竞赛活动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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