宝坻区关于2023年普通高考报名工作的公告
一、报名条件
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高中阶段学校毕业或具有同等学力,身体状况符合相关要求,且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考生,可以在我市报名参加普通高考:
(一)具有我市常住户籍的考生,须符合以下要求:
1.应届毕业生,须于2021年10月31日(含)前取得我市常住户籍,具有我市高中阶段学校高二、高三年级2年学籍并实际就读。
2.往届毕业生,须具有我市高中阶段学校毕业证书。对于持外省高中阶段学校毕业证书的往届毕业生,须满足高中阶段毕业2年及以上。
3.高中阶段同等学力考生,须参加我市统一组织的9门普通高中学业水平合格性考试且各科成绩合格,并具有我市初中学校毕业证书。对于持外省初中学校毕业证书的同等学力考生,须满足初中毕业5年及以上。
(二)具有我市常住户籍和普通高中学籍,符合经教育部批准的高校少年班(中国科学技术大学、东南大学、西安交通大学)和数学英才班(北京大学、清华大学)等报考资格的非应届毕业的高中在校生,可凭招生院校提供的资格考生名单报名参加普通高考。考生的高考成绩只能作为报考高校少年班或数学英才班的录取依据,不能作为当年在津普通高校招生其他院校录取的依据。
(三)符合《关于蓝印户口学生在我市入学就读及参加普通高考报名资格的通知》(津教委中〔2009〕6号)规定的考生。
(四)在津内地西藏、新疆高中班就读的毕业生,可以在津报名参加普通高考,但不在津参加高考录取。
(五)符合国家有关规定,持天津市公安局签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国人永久居留身份证》的考生。
下列人员不得在我市报名参加普通高考:
(一)具有普通高等学历教育资格的高校在校生,或已被普通高校录取并保留入学资格的学生。
(二)高中阶段学校非应届毕业的在校生。
(三)在高中阶段非应届毕业年份以弄虚作假手段报名并违规参加普通高校招生考试(包括全国统考、省级统考和高校单独组织的招生考试,以下简称高考)的应届毕业生。
(四)因违反国家教育考试规定,被给予暂停参加高考处理且在停考期内的人员。
(五)因触犯刑法已被有关部门采取强制措施或正在服刑者,其中,未成年人按相关法律规定执行。
(六)我市中等职业学校根据《关于转发<教育部关于做好2006年中等职业学校招生工作的通知>的通知》(津教委职〔2006〕22号)招收的外省市学生。
(七)其他不符合国家及我市规定的人员。
报考普通高等艺术(体育)院校(专业)的考生和港澳台籍考生,报名条件按教育部和我市有关规定执行;现役军人报考高校,按中央军委有关部门的规定办理。
二、报名办法
报名工作按照考生网上录入报名信息、现场确认报名信息的程序进行。考生须在规定时间内报名并现场确认,逾期不再办理。
(一)第一阶段:网上录入报名信息
1.符合报名条件的考生,于2022年11月1日至11月10日期间,登陆招考资讯网(www.zhaokao.net),进入天津市普通高考网上报名系统,根据提示和要求录入报名信息。
2.考生根据自身情况,在普通类、艺术类、体育类3个科类中任选一类作为本人的报考科类;在英语、俄语、日语、法语、德语、西班牙语6个语种中任选一种作为本人的外语语种。考生须确保各项的完整、真实、准确,并将报名信息核对无误后提交。
提交报名信息后,考生要在网上报名截止日期前,通过“网上支付”缴纳高考考试费。考生网上缴费成功后,方可在规定时间到规定地点现场确认报名信息,否则报名无效。现场确认期间,一律不接收现场补缴费。因本人原因不能参加考试的,已进行网上支付的考试费用不予退还。
(二)第二阶段:现场确认报名信息
已履行网上报名手续的考生,于2022年11月11日至11月15日期间,持本人户口簿、身份证、学籍和学历证件及证明等,到规定的地点现场确认报名信息。
1.现场确认地点
(1)应届生:在学籍所在学校确认。
(2)往届生:持宝坻区高中阶段学校毕业证的,在原毕业学校确认;持本市其他区高中阶段学校毕业证及外省市高中阶段学校毕业证的,在宝坻区教育招生考试中心确认。
(3)同等学力及其他符合条件者:在宝坻区教育招生考试中心确认。
(4)青鸟北附的考生:在本校确认。
2.考生需提交审核的证件
所有证件须提交原件及复印件(户口本复印户主页和考生本人页)。
(1)应届生(具有我市高中阶段学校高二、高三年级2年学籍并实际就读):身份证,2021年10月31前取得的户口本。
(2)往届生:身份证,户口本,高中毕业证(外省市高中毕业证须为2021年及以前取得)。
(3)同等学力者:身份证,户口本,初中毕业证(本市初中校毕业证须2020年及以前取得,外省市的初中毕业证须于2018年及以前取得),此外,还须提交参加全市统一组织的9门普通高中学业水平合格性考试的成绩合格证(取得方式:登陆招考资讯网(www.zhaokao.net)进入“公众服务大厅”,点击“成绩证明”,选择业务类型中的“高中学业成绩证明”,填写相关信息提交,扫码交费成功后需5个工作日审批,审批后邮寄到考生手中。请考生根据上述流程及自己现场确认的日期尽早填报并确保信息准确)。
(4)蓝印户口应届生:身份证,2020年10月1日前取得的户口本,城市建设增容费票据。
(5)蓝印户口往届生:身份证,2019年10月1日前取得的户口本,城市建设增容费票据,本市普通高中毕业证,上一年度在津参加高考信息。
3.电子摄像
各接收报名的单位按《天津市普通高考考生号编制办法》《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图像采集规范及信息标准》赋予考生14位考生号,为考生进行电子摄像,考生电子照片以考生号命名。未进行电子摄像者,一律不得在津参加高校招生考试。
4.录入政治思想品德考核情况
应届考生的思想政治品德考核由学籍所在学校鉴定并录入报名系统。其他考生由所在学校或单位(无单位的考生由所属的乡镇、街道办事处)对其政治态度、思想品德做出全面鉴定,由报名单位录入。
5.考生签字确认
考生在接受报名资格审查后,要认真核对本人报名信息,无误后在《考生报名信息确认表》及所有证件材料上签字、按手印,签订诚信承诺书。
被推荐的免试保送生,运动训练、武术与民族传统体育专业的体育单招考生,残障单招考生,职教师资单招考生,消防员单招考生也须办理报名手续,报名程序与普通考生相同。
6.疫情防控要求
考生须严格遵守我市疫情防控相关规定。现场确认信息时需注意以下防疫要求:
(1)考生须使用手机下载“天津数字防疫APP”,申领“天津健康码”和“通信大数据行程卡”,每日登录更新健康码状态。进入确认现场时要配合报名单位进行疫情防控检查,佩戴口罩,出示“天津健康码”、“通信大数据行程卡”和72小时以内的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扫描“场所码”,进行体温测量,现场填写《流行病学调查表》和《承诺书》。
(2)考生在现场确认报名信息前7天内做到非必要不离津,做好必要的个人卫生和安全防护。
(3)来返津考生应严格执行来返津人员向属地社区或旅店宾馆等落脚地报备及相关管控要求。考生来返津途中需做好个人防护,来返津需持48小时内的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和“健康码”绿码。
抵津后要在设有核酸采样点的机场、火车站、长途客运站、高速路口等进行“落地检”,最晚应于“抵津后6小时内”进行一次核酸检测,在间隔24小时后、72小时内完成第二次核酸检测,持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方可进行报名信息确认。
(4)如因疫情管控无法自由流动不能按时确认报名信息,请及时与区考试中心及报名单位联系。
本要求据疫情变化和上级规定随时调整。
附:各报名单位联系电话
区考试中心:82627805
宝坻一中:29228600
宝坻四中:82621377
宝坻九中:59952599
宝坻中专:82622551
艺术中学:29262936
青鸟北附:59225333
李家深高中:22588125
大口屯高中:29685651转5550
大白高中:29660252
林亭口高中:82538309
王卜庄高中:82517504
大钟高中:824287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