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山州来(返)文人员疫情防控风险地区清单(6月27日更新)
其他措施
(一)A、B、C、D地区来(返)文山人员需提前24小时主动向目的地社区(村委会)报备;未主动报备人员,在完成风险排查前,一律执行集中隔离,费用自理。
(二)对14天内行程卡有州外旅居史的人员,入住宾馆、酒店、民宿、旅社等住宿服务场所需持有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
(三)疫情处置人员、返乡学生等特殊群体,按照相应政策执行。
(四)如有违反通告内容的,将依法依规追究责任。
(五)即日起,来(返)文山人员相关防控措施以本通告为准,之前通告与本通告不一致的,按本通告执行。
(六)各县市排查出的其他相关风险人群,由县(市)指挥部综合评估后按照“一人一策”原则执行。
(七)本通告发布前抵红河州的涉疫地区来州人员,可按照“填平补齐”“一人一策”的原则,由各县市指挥部综合评估后,参照本通告健康管理措施执行。
以上疫情防控健康管理措施将根据疫情形势变化和防控需要适时动态调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