滨海湾新区关于进一步加强疫情管控措施的通告
根据当前我市疫情防控形势,为精准科学实施疫情防控,进一步做好当前疫情防控工作,结合省市有关疫情防控工作要求和新区实际,现就滨海湾新区有关疫情管控措施通告如下:
一、加强人员管理
近14天内有发生疫情地区旅居史来莞返莞人员及有大朗旅居史人员,特别是与阳性感染者(确诊病例)活动轨迹有交集、健康码异常者(黄码或红码)等涉疫风险人员,务必第一时间主动向居住地所在片区、小区、工作单位或所住酒店报告,分级分类严格按规定要求落实健康管理措施。
二、加强出行管理广大市民群众非必要不离莞、不出省,确需离莞出省的,须持有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新区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要带头落实非必要不离莞、不出省要求。
三、严控聚集性活动暂停举办大型会议活动、聚会活动、文娱活动等聚集性活动,提倡“能缓则缓、能停则停”。
四、强化重点场所防控措施新区管辖范围内的各类室内场所全面推广滨海湾新区疫情防控小程序,各类室内场所责任主体应将小程序码打印张贴在场所出入口处,所有进出人员必须通过扫码登记个人信息、查验粤康码,并强化体温检测、规范佩戴口罩等防控措施,落实限量、预约、错峰要求,接纳人数不得超过最大承载量的75%,并严格控制瞬时流量。
五、严格建筑工地管控加强建筑工地防疫措施和人员流动管控,严格重点人员排查,发现有涉疫地区旅居史人员要及时上报并迅速采取有效防控措施,新进劳务人员要严格进行14天旅居史信息核查,避免风险输入,筑牢建筑工地防线。
六、强化农贸市场和冷库管控措施沙角、威远岛板块农贸市场要严格落实出口、入口单独设置要求,严格执行测温、查码、戴口罩防疫“三件套”,合理控制市场内人员聚集密度;进口冷链食品仓库要严格落实全流程闭环管理,强化从业人员健康管理和精准管控;各零售药店暂停销售《疫情期间需实名登记报告目录》内药品,严格执行顾客到店“三查验”,发现发热或非绿码人员应立即上报属地三人小组,对违反规定的零售药店,将依法严查重处。
七、配合管控措施落实新区管辖范围内,对有涉疫地区旅居史的人员实行分级分类健康管理,实施集中隔离、居家隔离、居家健康监测等措施,如违反相关规定引发疫情传播风险的,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八、配合核酸检测广大市民群众要根据要求,积极配合做好核酸检测,确保应检尽检,不漏一人,遵守采样检测点的现场秩序,落实戴口罩、保持1米以上距离等防控措施。
九、响应疫苗接种广大市民要积极响应新冠疫苗接种号召,尽快接受全程疫苗和加强针疫苗接种,确保应接尽接,共同构筑免疫屏障,早日阻断新冠肺炎的传播。
十、加强个人防护广大市民要树立个人是自己第一健康责任人的意识,坚持“个人防控四要”,即口罩要戴、社交距离要留、个人卫生要做、新冠疫苗要接种,坚持做到常通风、常洗手、常消毒、测体温,疫情防控期间应尽量减少外出。广大市民群众要密切关注疫情相关信息,如与阳性感染者活动轨迹有交集的,应当主动向居住地所在片区、小区、工作单位或所住酒店报备,并配合落实防控措施。如出现发热、干咳、乏力、嗅(味)觉减退、鼻塞、流涕、咽痛、结膜炎、肌痛和腹泻等症状,应佩戴口罩尽快到就近医疗机构的发热门诊排查和就诊,就诊过程中避免乘坐公共交通工具,并主动告知旅居史、接触史。严禁恶意造谣传谣、谎报瞒报疫情、发布不实信息。
以上疫情管控工作措施自发布之日起施行,依据疫情风险评估结果动态调整。
东莞滨海湾新区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办公室 2021年12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