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补贴办法》补贴标准
财政补贴标准采取定额补贴、鼓励先行的方式进行。
凡在2022年7月31日前,完成安装并取得《特种设备使用登记证》,或居民交纳一定比例的定金(具体时间以在区住建局备案时间为准)且在年底前完成安装并取得《特种设备使用登记证》,按照15万元/台的标准进行补贴;
2022年8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内完成安装并取得《特种设备使用登记证》的,按照10万元/台的标准进行补贴;
市、区两级财政各承担补贴的50%;
2024年以后加装电梯的财政补贴标准根据实际情况以及相关政策再进行调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