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萍乡市中心城区全域道路施行临时交通管制的通告
为全面加强疫情防控工作,严格落实“外防输入、内防反弹”总策略和“动态清零”总方针,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根据全市疫情防控工作需要,经研究决定对萍乡市中心城区全域道路施行临时交通管制,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管制时间:2022年11月9日零时起,解除时间另行通知。
二、管制区域:安源区、经开区、湘东区区域内所有道路。
三、管制规定:交通管制期间除警车、消防车、救护车、水电气抢险车、制式行政执法车等特种车辆以外,其他一切车辆禁止通行,过境车辆绕高速通行。保供应、保抗疫、保应急、保生产等车辆凭萍乡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应急指挥部颁发的通行证通行(此前各地各部门印发的各类通行证和证明一律停止使用)。
疫情防控人人有责,请广大市民及驾驶员自觉遵守,服从指挥,支持并配合做好本次临时交通管制工作,保障此次静态管理顺利进行。对违反本通告规定通行的,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相关规定罚款记分;对伪造使用通行证、强行闯关冲卡等行为,一律依法从严处理。
萍乡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
2022年11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