景泰县货运车辆分类管控
各接收单位(相关行业主管部门、市场主体、企业)要按照“谁的货、谁负责,谁失控、追谁责”的原则,认真履行疫情防控主体责任,严格落实“点对点”接返、全程无接触装卸货要求,对因履行疫情防控主体责任不力、执行防控措施不到位而引发疫情传播风险,将依法追究责任。
1.对入景后卸货即返的货运车辆及司乘人员,由相关行业主管部门使用封条将驾驶室封闭,货车司机在规定地点停车,接收单位组织卸货后,引导返回检疫点再次进行登记确认后离开。行业主管部门要全程指导监督按照上述管控政策执行。
2.对入景后卸货休息的货运车辆司乘人员,履行上述程序卸货后,由行业主管部门工作人员按规定路线引导前往产城融合园休息,休息期间住宿费全免,伙食费自理(早餐10元/天、午餐20元/天、晚餐20元/天)。行业主管部门要全程指导监督按照上述管控政策执行。
3.对目的地为我县区域的返家货运车辆司乘人员,履行上述程序后,按照防控办推送的最新风险地区及政策要求,在产城融合园进行闭环管理,由相关行业部门交由其居所地乡镇、社区(村)严格落实分类管控措施。
4.对持有省级重点物资运输车辆通行证的货运车辆由相关行业部门负责管理,保障车辆通行。
5.对军用、消防、抢险救援、医药品运输、大型工程类等特种(殊)车辆由相关行业部门审批后,保障车辆通行。
>>白银景泰县货运车辆集中转运(常态化防控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