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15日,新华制药、以岭药业盘中均出现大跌,当日最终分别收跌3.5%、3.9%,其中以岭药业已在12月13日-15日出现三连跌,12月14日盘中更是一度跌停。经北京商报记者计算,近三个交易日,以岭药业市值蒸发116亿元。新华制药大跌背后,公司近期已斩获了六连板,曾在12月14日晚间收到深交所下发的关注函,对公司股价大涨进行了监管追问。
集体大跌
布洛芬、连花清瘟、对乙酰氨基酚遭到了各大平台热炒,其中布洛芬、连花清瘟已堪称医药市场的“顶流”。
伴随着相关药物走红,概念股龙头股价也被推高。在布洛芬这波热炒中,布洛芬原料药龙头企业新华制药热度最高,公司在12月7日-14日连续斩获了6个涨停板。12月15日,新华制药炒作降温,公司当日大幅低开6.29%,开盘后公司股价有所回升,不过仍处于低位震荡态势,截至当日收盘,公司跌幅缩窄至3.5%,股价报41.91元/股,总市值为280.6亿元。
连花清瘟产品生厂商则是以岭药业,也是近期市场的热门股,公司12月15日盘中同样出现大跌,早盘一度跌超5%,当日最终收跌3.9%,股价报44.8元/股,总市值为748.5亿元。
值得一提的是,在12月13日、14日两个交易日,以岭药业股价也接连下跌,其中在12月14日盘中更是一度跌停。经北京商报记者计算,近三个交易日,以岭药业总市值已蒸发116亿元。针对相关问题,记者致电以岭药业董秘办公室进行采访,不过电话未有人接听。
除了布洛芬、连花清瘟之外,对乙酰氨基酚也是近期炒作热度较高药物,其中概念股东北制药市场关注度较高,公司在12月13日、14日连续斩获了两个涨停板。12月15日,东北制药炒作也出现“退烧”,盘中一度跌停,当日最终大幅收跌9.93%,股价报6.8元/股,总市值为97.53亿元。
针对公司股价大跌一事,北京商报记者以投资者身份致电东北制药董秘办公室,对方工作人员表示,公司方面经营正常,没有任何利空消息。
监管发函
在新华制药、以岭药业、东北制药3股中,新华制药堪称近期妖股,公司也遭到了监管层出手发函。
12月14日晚间,新华制药收到了深交所下发的关注函,对于公司的六连板行情,深交所要求新华制药确认是否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信息,公司基本面是否发生重大变化。
独立经济学家王赤坤对北京商报记者表示,市场上概念股炒作最不可取,其中追涨风险极高,一旦被套投资者将损失惨重,还是要多关注上市公司基本面。
据了解,新华制药是我国布洛芬原料药龙头企业,公司目前已经形成了五安系列、咖啡因系列、布洛芬系列、阿司匹林系列、多巴系列、巴比妥系列、吡哌酸等七大原料药产品系列。
目前新华制药布洛芬原料药也在进行扩产,公司2021年年报中披露,重大在建工程情况中有布洛芬扩产合成工序产能提升改造项目,预计投入9823万元,建设周期1.5年,预计产能达到1万吨/年。
北京商报记者了解到,排在新华制药之后,我国布洛芬原料药龙头老二是A股公司亨迪药业,在该领域,国外主要竞争对手包括美国圣莱科特国际集团、德国巴斯夫、印度SOLARA、印度IOL。
一盒难求
一盒难求,连花清瘟的热度持续已久,在此背景下,该产品去年营收高达40亿元,较疫情前实现翻倍,仅一款产品为以岭药业贡献四成营收。
在以岭药业年度及半年报中,均未披露连花清瘟产品为公司贡献营收情况。不过,今年5月11日,以岭药业披露的一则“关于连花清瘟胶囊获得尼日利亚注册证书公告”中透露,2021年,公司连花清瘟产品实现营业收入40.6亿元,占公司总营业收入的40.15%。
另外,根据以岭药业此前披露公告,2019年,公司连花清瘟产品实现营业收入17.03亿元,占公司总营业收入的29.24%;2020年,公司连花清瘟产品实现营业收入42.56亿元,占公司总营业收入的48.46%。
医药专家魏子柠对北京商报记者表示,从目前连花清瘟产品的抢购以及公司扩产招人的情况来看,预计2022年全年以岭药业连花清瘟产品为公司贡献营收比例有望进一步提升。
伴随着连花清瘟产品的畅销,其市场占有率也在逐年走高。据以岭药业披露的2022年半年报显示,2017-2021年以及2022年上半年,在零售终端感冒用药/清热类中,公司连花清瘟产品市场份额由2.44%增至9.37%,位列第一,2022年上半年中第二至第五分别为感冒灵颗粒、藿香正气合剂、复方感冒灵颗粒、小儿氨酚黄那敏颗粒,所占市场份额分别为6.84%、4.58%、4.5%、3.98%。
北京商报记者 马换换
连花清瘟们捆绑销售违规吗
北京商报讯(记者 方彬楠 冉黎黎)连花清瘟的紧俏,让部分商家看到了另类商机。12月15日,#一盒连花清瘟搭售14种药#登上微博热搜。据媒体报道,在老百姓大药房微信小程序发现,单独搜索连花清瘟或布洛芬均显示“暂无相关内容”,但平台售卖多款含有连花清瘟的防疫包,其中最贵的一款价格高达428元,除了连花清瘟之外还搭售了14种药。这意味着,只是想要购买一盒连花清瘟的消费者,可能需要为此花费428元买下连花清瘟和并不想要的另外14种药品。
河南泽槿律师事务所主任付建表示,经营者此类行为已然涉嫌违法。“根据《药品流通监督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药品生产、经营企业不得以搭售、买药品赠药品、买商品赠药品等方式向公众赠送处方药或者甲类非处方药”。
在北京市京师律师事务所律师孟博看来,这还可能构成《价格违法行为行政处罚规定》第六条第三项规定的哄抬价格违法行为。据此,相关经营者可能被责令改正,没收违法所得,并处违法所得5倍以下的罚款;没有违法所得的,处5万元以上50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较重的处50万元以上300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责令停业整顿,或者由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吊销营业执照。
“在消费者只想购买连花清瘟,却没有只选择连花清瘟的选项的时候,搭售行为已经侵害了购买者自主选择商品或服务的权利,违背了购买者的意愿,相当于变相提高了价格,已经构成违法行为,须受到法律的监管与处罚。”付建补充道。
事实上,在防疫政策的进一步优化中,对于防疫药品的整顿也早已被相关部门纳入考虑。12月9日,我国市场监管总局发布《关于涉疫物资价格和竞争秩序提醒告诫书》,并提到了“九不得”,其中包括:市场总体在出售涉疫物资时,不得强制搭售商品,变相大幅提高价格。
12月14日,针对哄抬连花清瘟价格问题,北京市开出了优化疫情防控工作以来的首张罚单。
据了解,北京源通百姓平安大药房有限公司在京东商城开设“百姓平安大药房旗舰店”销售药品连花清瘟。12月2日-6日期间,该网店的连花清瘟颗粒(规格:6g×10袋/盒)售价分别为58元/盒、80元/盒、104元/盒,而进价仅为23.57元/盒,最高进销差价率达341%;连花清瘟胶囊(规格:0.35g×48 粒/盒)销售价格为118元/盒,而进价仅为18.5元/盒,进销差价率高达538%。
“当事人在成本未明显增加的情况下,大幅度提高药品价格,且进销差价率远高于同时期周边市场同类药品。”北京市市场监管综合执法总队五支队副队长王景辉在接受媒体采访时介绍,当事人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构成哄抬价格的违法行为,已于12月13日对其立案调查。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北京市市场监管局已向当事人送达《行政处罚告知书》,拟给予当事人警告并罚款30万元的行政处罚。同时,针对企业在网上高价销售连花清瘟的行为,目前平台已对药品进行下架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