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家庄市人民政府关于实施防空警报试鸣的通告
为进一步增强全市人民群众的国防观念和忧患意识,推进城市防空警报体系建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防空法》《河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防空法>办法》和省人防办《关于做好2020年度防空警报试鸣和人民防空训练活动的通知》(冀人防传〔2020〕13号)相关要求,市政府决定于2020年9月18日上午10时00分至10时23分,在市主城区(含正定新区、高新区、综合保税区、循环化工园区)和其他县(市、区)城区组织实施防空警报试鸣活动。现通告如下:
此次防空警报试鸣发放预先警报、空袭警报和解除警报三种信号,每种信号各发放一次,间隔7分00秒。发放程序为:
1.10时00分至10时03分,发放预先警报;
2.10时10分至10时13分,发放空袭警报;
3.10时20分至10时23分,发放解除警报。
试鸣期间,请广大人民群众保持平稳心态,安心工作和生活,维护正常的社会秩序,确保防空警报试鸣工作的顺利实施。
廊坊市人民政府关于组织实施第二十次防空警报试鸣的公告
受新冠肺炎疫情影响,今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考试调整为7月7日至8日,与我省统一防空警报试鸣时间重合。为保障髙考安全有序进行,经省政府、省军区同意,2020年全省防空警报试鸣时间由7月7日调整至9月18日。为提高全民国防观念和人民防空意识,有效开展人民防空建设和规范人民防空警报试鸣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防空法》的规定,我市将通过固定警报器、移动警报器、廊坊电视台(公共频道)和廊坊广播电台(调频100.3兆赫)向全市发放警报信号。
一、防空警报试鸣时间:9月18日10:00至10:30。
二、防空警报试鸣范围:廊坊市主城区、廊坊开发区、各县(市)城区、广阳区万庄镇、三河市燕郊镇、霸州市胜芳镇。
三、防空警报试鸣程序:
10:00-10:03发放预先警报:鸣36秒,停24秒,反复3次为一个周期;
10:10-10:13发放紧急警报:鸣6秒,停6秒,反复15次为一个周期;
10:20-10:23发放解除警报:连续长鸣3分钟。
防空警报试鸣是没有敌情、灾情的检验性鸣放活动,目的是让广大市民了解防空警报的鸣放程序,了解防空警报的种类及听到警报时应采取的防护措施,有效提高防空防灾能力。对此,广大市民在警报试鸣期间,要认真辨析警报发放的种类及应该采取的行动,保持镇定,避免慌乱。试鸣结束后要及时恢复正常的工作、生活秩序。学校、幼儿园、医院、养老院、车站、商场等人员密集单位和场所,试鸣期间要维护好正常秩序,防止发生各种意外事故,确保防空警报试鸣工作顺利进行(试鸣期间设咨询电话:2807900 )。
特此公告。
秦皇岛市人民政府关于试鸣防空警报的通告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防空法》,增强人民群众的国防观念和防空防灾意识,让人民群众学会识别人民防空预先警报、空袭警报和解除空袭警报信号并掌握人民防空基本知识和技能,检验我市防空警报预报警能力,市政府决定于2020年9月18日10时至10时30分在全市范围内进行防空警报试鸣。
具体警报信号为:
1.预先警报:鸣36秒,停24秒,反复3遍,时间3分钟;
2.空袭警报:鸣6秒,停6秒,反复15遍,时间3分钟;
3.解除警报:连续鸣响3分钟。
10时整发放预先警报,10时10分发放空袭警报,10时20分发放解除警报,每种警报的间隔时间为7分钟。
试鸣期间,全市一切活动照常,请广大人民群众注意识别防空警报信号,保持正常的工作和生活秩序。各机关、团体、学校、医院、工厂、企业、街道要结合试鸣防空警报工作,加强人民防空知识的宣传教育。
定州市人民防空办公室关于在全市开展防空警报试鸣工作的通知
全体市民、各乡镇政府、办事处,市直各部门,驻定州各单位:
根据河北省人民防空办公室《关于做好2020年度防空警报试鸣和人民防空训练活动的通知》要求,按照全省统一部署,决定于9月18日进行防空警报试鸣,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试鸣时间
2020年9月18日(星期五)10时00分至10时30分。
二、警报信号
(一)预先警报:鸣36秒,停24秒,反复3次为一个周期;
(二)空袭警报:鸣6秒,停6秒,反复15次为一个周期;
(三)解除警报:连续长鸣3分钟。
试鸣期间每种警报只鸣响一个周期,每个周期3分钟,三种警报之间间隔1分钟。
三、有关要求
实施防空警报试鸣,是唤醒全社会、全民族在和平环境下防空、防灾意识和居安思危意识的必要手段,是规范防空警报设施管理和检验防空预警能力的有效途径。各级各部门要积极配合,抓好宣传,使全市广大居民保持平稳心态,自觉遵守和维持好试鸣期间的生产、生活秩序,确保防空警报试鸣工作顺利进行。
唐山市政府定于2020年9月18日10时至10时23分在全市组织实施试鸣防空警报。
防空警报要这样试鸣:防空警报分为预先警报、空袭警报和解除警报。预先警报,鸣36秒,停24秒,反复3遍,共3分钟;空袭警报,鸣6秒,停6秒,反复15遍,共3分钟;解除警报,连续鸣3分钟。各种警报信号间隔时间为7分钟。
据了解,为进一步强化防空警报试鸣整体声势,充分发挥警示和教育作用,河北确定每年7月7日即卢沟桥事变纪念日为“全省防空警报试鸣日”,但是由于今年新冠疫情和高考推延的原因,我省将防空警报试鸣日调整至9月18日。
防空警报是城市防空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平时用于抗灾救灾和突发事故情况下的灾情预报和紧急报知,战时用于人民防空,是各级人民政府实施人民防空指挥、组织人员疏散的基本手段,是在城市受到空袭威胁时鸣响的、提醒人民防空的警报。实施防空警报试鸣,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防空法》第35条规定:“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根据需要可以组织试鸣防空警报;并在试鸣的5日前发布公告”进行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