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位芝加哥黑手党小弟,意外穿越到中国古代的广东,用短短五年时间勾结外商、结交官府、秘密走私鸦片,成为湖广第一大毒枭……这是在晋江文学城上的小说《我在大魏当毒枭》(作者:笔名江蓠)文案简介中的内容。 昨日,晋江文学城发布《关于<我在大魏当毒枭>一文的处置通知》,称接到用户举报,该作品文案简介中疑似存在鼓吹鸦片走私,内容导向严重不良问题,已第一时间将作者信息上报网安,对审核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将进行追责,同时提醒各位作者创作时不要为了玩梗故意创作吸引眼球的违法或恶俗内容。
公告
独家回应〉〉
今(30)日,红星新闻记者独家采访到晋江文学相关工作人员,在问及平台方后续是否会针对作者进行处理时,其表示,“该作品为新发作品,主要是文案内容导向不良,章节内容暂未发现问题,目前已经对作品进行相应处置,我们还观察到很多网友反馈这位作者将这个作品也发布到多家网站上,但应该只有晋江及时发现,做了相应处理,并及时上报网安。至于后续处理,还要看作者还有没有其他的违规行为。”
同时,该工作人员表示,“作者随后也就此事发表了一个《关于引起极大争议的声明》的解释,自述其作品是想表达复杂人物的性格矛盾,但题目和简介未能表达出真实想法,而是向着如何吸引眼球的方向发展,引起争议,接受大家批评。”
网友争议〉〉
但网友们对此处置并不买账,纷纷提出质疑:为什么书名和小说简介都有“毒品”“鸦片”“毒枭”等关键词,仍然能过了审核?
晋江文学(截图)
红星新闻记者在晋江文学城APP上搜索“毒品”“人贩子”“杀人犯”等关键词,已经不能搜索到相关内容。晋江文学相关工作人员表示:“通过排查,我们发现,其实基本上这类标题的作品,都是作者想写改邪归正的故事,但这种巨大的情节转折在连载形式的网络文学中很容易被只看了一部分的人产生误解,因此以后会尽量要求作者避免这种写作方式和题材。”
该工作人员还表示,还有些作品是用噱头玩梗,比如《人贩子二道先生》其实是人才猎头故事,“人贩子”是作者自己对猎头的戏称。“这种文虽然主观上没有涉及违法犯罪,但给观众不舒服的体验,以后我们也会要求作者避免。”
律师解读〉〉
在网络文学中这类描述,是否涉及到触犯法律呢?对此,红星新闻记者采访到北京宝盈(成都)律师事务所执行主任袁勇律师,袁勇认为,如果在网络文学中明确表示其为穿越文,便不构成违法犯罪。如为文学作品,且内容涉及吸毒、人贩等,也只能归为低俗。
泰和泰律师事务所律师赵莉芸认为,就目前了解到的信息范围,暂未出现直接违反相关法律的情况,但可能对网络生态造成不良影响,存在被网络信息部门认定属网络信息内容中“不良信息”范畴,根据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发布的《网络信息内容生态治理规定》,其有关制作、复制和发布或被采取措施,防范和抵制。
事实上,我国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甚至规范性文件对互联网领域有关行为的管理和规制是非常明确的,首先要求网络信息内容生产者遵守法律法规,遵循公序良俗,不得损害国家利益、公共利益和他人合法权益,同时,对于网络信息内容有较为清晰的管理和规制标准。比如鼓励网络信息内容生产者制作、复制、发布有关宣传党的理论路线方针,展示经济社会发展两点的,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等正向的内容,以及讲品味有格调等内容。同时,禁止制作、复制、发布含有违法信息的内容,比如含有危害国家安全,歪曲丑化英烈事迹,散布淫秽、色情、赌博、暴力、凶杀、教唆犯规等内容。另外,还要求相关人员防范和抵制制作、发布含有相关内容的不良信息,比如使用夸张标题,内容与标题严重不符的,比如宣扬低俗、庸俗、媚俗内容的,可能引发未成年人模仿不安全行为和违法社会公德行为等的,总之对网络生态造成不良影响的内容,都属于不良信息。
赵莉芸律师还补充道:此外,晋江文学城作为网络信息内容服务平台,应当履行信息内容管理主体责任,加强网络信息内容生态治理,培育积极健康、向上向善的网络文化。应当积极防范和抵制传播有关不良信息,发现不良信息,应当依法立即采取处置措施,保存有关记录,并向有关主管部门报告。
红星新闻记者曾琦实习生 毛渝川
编辑 段雪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