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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聘公告原文:请点击此处下载
因工作需要,东阳市人民调解协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专职人民调解员、调解辅助人员若干名。具体事项如下:
一、招聘条件
1. 拥护宪法,遵守法律法规,品行端正,公道正派,责任心强。
2. 熟练使用办公软件,沟通能力强,热心人民调解工作,年龄50周岁以下,身体健康,具有一定的政策水平和法律知识。退休公职人员返聘不受50周岁年龄限制,但报名年龄不能超过65周岁。(关于年龄,时间计算到2022年10月30日止)
3. 具有良好的沟通协调、团队协作和语言表达能力,能适应较快的工作节奏、独立完成分配的工作。
4. 曾在政法部门、法律服务机构工作或调解实务经验丰富的人员优先聘任。
5. 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名:
(1)受过刑事处罚的;(2)处于党纪、政纪处分期间的;(3)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4)其他不宜报名的。
二、招聘程序
1、报名方式:采用现场报名。
报名时间:2022年10月31日——2022年11月4日(上午8:30—11:30,下午13:30—17:00)
报名地点:东阳市行政中心东楼四楼407室
咨询电话:0579-86655663
2、报名要求:
报名时应聘人员应准确填写《报名表》,并提交相关报名材料: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相关从业资格证书的原件及复印件等。报考人员应对提供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即取消报名资格。
3、招聘流程:
(1)面谈:按照报名、资格审核情况,确定面谈人员名单。面谈满分100分,60分为合格,不合格人员不予聘用。面谈的具体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2)体检:根据面谈合格人员面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员。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考录体检标准执行。
(3)考察:考察组对体检合格者进行考察,对考察对象的学历、履历、聘用资格等情况进行核实,对是否适合目标岗位作出综合评价。
(4)聘用:根据面谈成绩和体检、考察情况,确定聘用人员。
三、其他事项
1. 对聘用人员实行试用期3个月。试用期满后,经考核胜任试聘岗位的正式聘用;不胜任试聘岗位的予以解聘。
2. 人员聘用后,待遇报酬按招聘单位薪酬管理规定执行。
3. 在招聘程序中,若出现体检、考察不合格,自动放弃或取消资格等情形时,可根据需要进行递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