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30日,教育部发布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疫情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印发《学校新型冠状病毒感染防控工作方案》的通知,该工作方案明确:
➤➤核酸检测
1、高等学校不再开展全员核酸筛查,对校内重点人员按照有关规定开展核酸或抗原检测。除跨地区返校入学外,高等学校师生出入校门和校园公共区域不要求提供核酸证明。其他外来人员进入校园的健康查验办法,由属地或学校征得属地同意后作出规定。
2、中小学校和幼儿园开展师生筛检、轮检、抽检等适宜的核酸检测,师生出入校门无须提供核酸证明,其他外来人员进入校园须提供核酸证明。
➤➤教学安排
1、没有疫情的学校开展正常的线下教学活动。
2、疫情流行期间,中小学校、幼儿园采取严格的封闭管理,高等学校可实施分区管理。
①高等学校校内发生疫情后及时采取减少人际接触、实施线上教学、调整教学安排等疏散人员措施。
②中小学校以班级为单位,出现感染者后,由学校所在县(区)级教育行政部门会同卫生健康、疾控等部门提出并实施防控措施。
③幼儿园出现感染者后,可采取临时关停措施。疫情解除后,要及时恢复正常教育教学。
➤➤健康监测
1、加强师生健康监测,师生入校时测量体温,发现发热症状师生及时采取留观等相应措施。
2、有发热、干咳、乏力、咽痛等症状的师生,不得带病到校工作和学习。
➤➤《学校新型冠状病毒感染防控工作方案》全文:点此查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