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补录登记对象
2018年9月1日—2019年8月31日(含当天)出生的未被锦江区教办幼儿园和普惠性民办幼儿园录取的锦江区户籍小班幼儿。
二、补录流程
网上补录登记
7月4日9:00—7月5日17:00进行补录登记(每名适龄幼儿只能选择1所锦江区内招生补录登记的普惠性民办幼儿园进行网上补录登记)。幼儿法定监护人可通过以下三种路径进入报名系统为幼儿进行网上补录登记:
登录成都市幼儿园招生入园服务平台系统(http://xqzsrx.cdzk.org/)。
幼儿监护人按要求据实填报登记信息,自行确认无误后点击提交,下载并打印《成都市幼儿园网上报名信息表》(现场资格确认需提供)。7月5日17:00网上补录登记截止后,登记的手机号将在当天24:00前收到现场资格确认的提示短信。
现场资格确认
7月6日幼儿法定监护人按照手机短信提示的时间段和地点,持以下资料原件和复印件到现场进行资格确认。查验原件,收复印件一套:
1.幼儿父母双方(或其他法定监护人)身份证;
2.户口簿(首页、户主页和幼儿页);
3.幼儿出生医学证明;
4.《成都市幼儿园网上报名信息表》(在网上报名系统自行下载打印)。
已在锦江区教办幼儿园或普惠性民办幼儿园招生中经现场资格确认符合条件,审核通过且未修改个人信息的家长,不需要再到现场进行资格确认,报名系统将同步上次报名时的审核结果。
资格确认结果公示
7月7日幼儿园公示资格确认结果。
微机派位
7月8日,若符合条件的幼儿数小于空余学位数,则全数录取;若符合条件的幼儿数大于空余学位数,则通过微机派位确定补录名单。
公示补录名单
7月8日幼儿园公示补录名单。
新生办理报名手续
7月15日前录取新生报名注册。
三、其他事项
(一)每名适龄幼儿只能选择1所锦江区内招生补录登记的普惠性民办幼儿园进行网上补录登记,有多报、虚报、谎报、瞒报的,一律取消录取资格。
(二)本公告的最终解释权归锦江区教育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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