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社北京7月2日电 《中国证券报》2日刊发文章《配套政策支持加码 助力盘活存量资产》。文章称,国家发改委办公厅近日印发《关于做好盘活存量资产扩大有效投资有关工作的通知》提出,加大配套政策支持力度,扎实推动存量资产盘活。专家表示,我国存量基础设施资产规模大,加大力度盘活存量资产带动有效投资,有利于稳定宏观经济大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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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旨在贯彻落实5月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关于进一步盘活存量资产扩大有效投资的意见》。
国家发改委有关负责人强调,盘活存量是方式方法,扩大有效投资是工作目的。盘活存量资产,就要把回收资金用于重点领域建设,形成新的有效投资,实现良性循环。
《通知》明确,支持金融资产管理公司、金融资产投资公司以及国有资本投资、运营公司等参与盘活存量资产。鼓励银行等金融机构按照市场化原则为回收资金投入的新项目提供融资支持。鼓励结合本地区实际情况,因地制宜研究制定盘活存量资产的有效措施,出台相关文件,推动本地区有关机构积极盘活存量资产、扩大有效投资。盘活存量资产时应对各类市场主体一视同仁,鼓励民营企业根据实际情况,参与盘活国有存量资产,积极盘活自身存量资产,促进实现持续健康发展。
专家介绍,经过多年投资建设,我国在基础设施等领域形成了一大批存量资产,涉及交通、水利、清洁能源、保障性租赁住房等多个领域。有效盘活存量资产,形成存量资产和新增投资的良性循环,对于提升基础设施运营管理水平、拓宽社会投资渠道、合理扩大有效投资以及降低政府债务风险、降低企业负债水平等具有重要意义。
在灵活采取多种方式,有效盘活不同类型存量资产方面,《通知》要求,各地发展改革部门要协调指导有关方面,根据项目实际情况,灵活采取不同方式进行盘活。对具备相关条件的基础设施存量项目,可采取基础设施领域不动产投资信托基金(基础设施REITs)、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等方式盘活。对长期闲置但具有较大开发利用价值的老旧厂房、文化体育场馆和闲置土地等资产,可采取资产升级改造与定位转型、加强专业化运营管理等,充分挖掘资产潜在价值,提高回报水平。
对具备盘活存量和改扩建有机结合条件的项目,鼓励推广污水处理厂下沉、地铁上盖物业、交通枢纽地上地下空间综合开发等模式,拓宽收入来源,提高资产综合利用价值。对城市老旧资产资源特别是老旧小区改造等项目,可通过精准定位、提升品质、完善用途等丰富资产功能,吸引社会资本参与。此外,可通过产权规范交易、并购重组、不良资产收购处置、混合所有制改革、市场化债转股等方式盘活存量资产,加强存量资产优化整合。
《通知》要求,各地发展改革部门要对盘活存量资产回收资金使用情况加强跟踪监督,定期调度回收资金用于重点领域项目建设、形成实物工作量等情况,推动尽快形成有效投资。对回收资金拟投入的新项目,要加快推进项目审批核准备案、规划选址、用地用海、环境影响评价、施工许可等前期工作,促进项目尽快开工建设,尽早发挥回收资金效益。对使用回收资金建设的投资项目,在安排中央预算内投资、地方政府投资资金时,可在同等条件下给予优先支持,也可按规定通过地方政府专项债券予以支持。
开展试点示范,发挥典型案例引导带动作用。《通知》提出,各省级发展改革委要积极鼓励符合条件的项目发行基础设施REITs,宣传推广已发行基础设施REITs项目的经验做法,发挥示范带动作用,调动有关方面参与积极性。积极做好项目储备,按统一安排向国家发改委推荐有吸引力、代表性强的盘活存量资产项目,国家发改委将从中确定不少于30个项目进行试点示范。各地也可自行选择有代表性的存量项目开展盘活试点,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做法。对已成功盘活的存量项目,可从盘活方式、存量资产与新建项目联动推进、回收资金使用、主要矛盾化解、收入来源拓宽等方面,总结推广典型经验,不断提高各方面盘活存量资产能力。
平安证券分析师刘璐认为,REITs已运行较长时间,表现良好,可积极鼓励符合条件的项目发行基础设施REITs。(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