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沙县关于重点涉疫场所暴露史人员排查报备的通告
广大居民朋友们:
根据当前疫情形势,为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快速有效阻断疫情传播扩散风险,经研判,请12月1日以来到过㮾梨街道保家村村委会、㮾梨街道高峰社区龙华小区澜枫公寓、湘龙街道山水湾万家丽北路68号WS07栋、湘龙街道开元西路1号湘绣城C4栋、湘龙街道荣盛花语城7栋等相关区域的人员立即主动向居住地所在街道、社区报备,并配合做好疫情防控工作,具体防疫要求如下:
一、12月1日以来有上述楼栋驻留史的人员,实行“5天居家隔离”,第1、2、3、5天各开展1次核酸检测。
二、12月1日以来到过上述村社区或小区的人员,实行“3天居家监测”管理,进行“3天2检”。
三、居家隔离期间,按照“一人一户或一家”原则实行“足不出户”管理,核酸检测由镇街统一安排专业人员上门采样;居家健康监测期间,非必要不外出,确有需要外出的(如核酸检测、紧急就医等)应全程做好个人防护,不得在其他场所逗留。
四、以上有关管控措施以离开相关区域之日起计算。另外,建议同住人员尽快开展一次核酸检测。
如有隐瞒行程、不主动报备、拒不配合疫情防控政策,造成疫情传播重大隐患的,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长沙县新型冠状病毒肺炎防控指挥部办公室
2022年12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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