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进一步压实疫情防控“四方责任”,强化“场所码”应用的通告(第113号)
为毫不动摇坚持“外防输入、内防反弹”总策略和“动态清零”总方针,细化落实“应扫尽扫”要求,建立健全全社会共同防控体系,现就进一步压实疫情防控“四方责任”,强化“场所码”应用,具体通告如下:
一、各乡镇严格落实属地责任
各乡镇对本辖区内场所扫码查验工作承担属地责任,要加强组织协调,统筹各方资源力量,建立完善辖区内扫码通行措施监督和保障机制,督促辖区内各类公共场所和居民小区严格落实。重点抓好具有现场服务活动、广泛近距离接触消费者和客户的部分生活性服务业(如商业、餐饮、农贸市场、住宿、美容、家政、健身、沐浴等服务)、生产性服务业(如物流、邮政快递、中介等服务)等经营场所的扫码查验工作,开展日常巡查,确保重点场所扫码通行措施落实到位。调动各类媒体、相关主管部门和窗口单位、镇村居委等力量,加强政策宣传,培养市民扫码通行习惯。督促基层执法部门加强常态化现场检查,对发现的问题及时进行处置。
二、部门严格落实行业主管监管责任
坚持“管行业必须管防疫”“管业务必须管防疫”,商务、教育、民政、市监、住建、交通、文旅、卫健、邮政等各行业主管部门依据职责,加强本行业、本领域扫码查验工作部署和监督检查,将各行业主体落实扫码查验情况纳入日常监督管理范畴,加强日常巡查,确保行业领域扫码通行措施落实到位。
三、场所管理(经营)者严格落实主体责任
坚持“谁管理、谁负责”“谁经营、谁负责”“谁组织、谁负责”,各场所管理(经营)者严格落实扫码查验要求,确保扫码通行措施落实到位。把好出入口关,合理设置入口线,避免扎堆聚集。安排人员负责提示、督促进店到场人员扫码,并查验扫码结果。发现不符合疫情防控要求的,应当拒绝该人员进入,并第一时间向属地疫情防控部门报告。聚集性活动的主办方应当根据防疫规定,提前告知参加人员扫码查验要求,在进入场馆时落实扫码通行措施。公交企业、出租车企业、网约车平台应当督促驾驶员提醒乘客主动扫码,在查验无误后提供乘车服务。对于扫码通行存在困难的人群,特别是老年人,场所现场工作人员应主动提供帮助。
四、市民严格落实主动防疫责任
进入公共场所和居民小区时,市民应当听从现场工作人员指挥,自觉遵守扫码秩序,主动扫“场所码”,并向场所现场工作人员展示扫码结果。扫码情况存在异常的,应当主动配合场所管理者和属地乡镇应急处置。请广大市民相互提醒、相互监督、携手互助,共同遵守扫码验码等防疫要求。
五、执法部门加大执法监督力度
公安、市场监管、综合执法等部门将“应扫尽扫”作为疫情防控期间巡逻执勤、执法检查的重要内容,督促场所、个人严格落实扫码通行措施。对于拒不履行扫码通行措施的相关责任人,由公安机关依法依规处理,造成严重后果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加大对违法违规典型案例的曝光力度,发挥警示作用,强化法律震慑。
六、技术部门加大指导保障力度
县大数据中心强化技术支撑,加强扫码数据监测,及时向各部门各乡镇反馈扫码相关情况。并加强大数据综合分析研判,排查扫码数据与实际情况明显不符的场所,提供给相关执法部门加强常态化现场检查。要切实保护个人隐私和数据安全,对使用“场所码”收集的个人信息,仅用于疫情防控期间流行病学调查,任何单位、个人不得将其用于其他用途。各乡镇、相关行业主管部门强化督查检查,做好扫码运行监管的人力和物资保障。鼓励各相关单位、场所设置防疫专员岗位负责落实扫码查验等常态化防控措施。
平阳县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
2022年7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