入境人员管理:实施“7天集中隔离+3天居家健康监测”,集中隔离第1、2、3、5、7天各进行1次核酸检测,居家健康监测第3天(总第10天)进行1次核酸检测;居家健康监测不外出。做好体温和症状监测,如就医等特殊情况确需外出的做好个人防护。
在第一入境地已完成10天隔离的,做好个人防护来保返保;隔离时间不足10天的,返程途中尽量优先选择专人专车或直达火车、航班,不得在中途逗留,全程佩戴N95/KN95防护口罩、严格做好个人防护,入冀后在第一落点由目的地县(市、区)安排专车“点对点”接回并补足隔离期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