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发布《关于印发同心抗疫携企同行助企纾困二十项举措的通知》,此通知 2022年4月1日开始实施。
其中涉及到留抵退税政策,此政策主要是什么?
按照14号公告的规定,符合条件的小微企业、制造业等行业纳税人可以申请按月全额退还增值税增量留抵税额,并申请一次性退还存量留抵税额。
《关于进一步加大增值税期末留抵退税政策实施力度的公告》:点击查看
拓展阅读:如何加大税费抵扣力度?
南京市中小微企业在2022年新购置的设备、器具,单位价值在500万元以上的,按照单位价值的一定比例自愿选择在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凡符合条件的创投企业和天使投资个人对其投资的初创科技型企业,按投资额一定比例抵扣应纳税所得额。对符合条件的从事污染防治的第三方企业减按15%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责任单位:市税务局、财政局、科技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