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社北京7月5日电 《经济参考报》7月5日刊发记者张莫采写的文章《助力重大项目建设扩投资部署新金融工具》。文章称,日前,国务院常务会议确定了政策性、开发性金融工具支持重大项目建设的举措。中国人民银行有关司局负责人日前表示,人民银行支持开发银行、农业发展银行分别设立金融工具,规模共3000亿元,用于补充投资包括新型基础设施在内的重大项目资本金、但不超过全部资本金的50%,或为专项债项目资本金搭桥。与此同时,人民银行牵头支持开发银行、农业发展银行发行金融债券等筹资3000亿元。中央财政按实际股权投资额予以适当贴息,贴息期限2年。
基础设施建设投资是稳定宏观经济的重要手段。业内人士认为,通过政策性、开发性金融工具加大重大项目融资支持,有利于在坚持不搞大水漫灌、不超发货币条件下,引导金融机构发放中长期低成本配套贷款,助力实现扩投资。
补充项目资本金撬动社会资本
中国银行研究院研究员范若滢表示,今年以来,受国内外多重因素影响,我国经济下行压力加大,基建投资成为稳增长的重要抓手。但融资问题一直是制约基建投资增长的关键环节,叠加当前地方财政压力持续加大,需要多渠道拓展基建项目资金来源。
多位业内人士认为,此次政策性、开发性金融工具的设立,可充分发挥政策性、开发性金融的优势,补充项目资本金,并具有杠杆效应,撬动更多商业银行和社会资本的配套资金。
在光大证券金融业首席分析师王一峰看来,部分重大项目融资资金需求规模大、建设周期长、回收期限长、回报率偏低,并具有一定的公益属性,社会资本直接参与难度偏大。本次政策性、开发性金融工具支持基建重点项目,可以作为资本金使用,具有较为显著的杠杆效应,有助于解决重大项目资本金来源不足或者阶段性不到位的难题。
“整个链条的安排,就是充分发挥开发性、政策性金融的优势,利用其低成本、长期限、能优化项目资产负债率的特点,直接为基础设施建设提供更好的金融支持。与此同时,政策性、开发性金融的介入,承担了项目资本金的风险,也能给社会资本以信心,撬动更多社会资本参与其中。”上海金融与发展实验室主任曾刚也表示。
中国人民银行有关司局负责人就金融工具相关问题回答《金融时报》记者提问时明确,“该工具作为阶段性举措,有利于满足重大项目资本金到位的政策要求,撬动更多民间资本参与,尽快形成基础设施建设实物工作量。”
重点投向三类项目把握市场化原则
在投资方向上,中国人民银行有关司局负责人表示,政策性、开发性银行运用金融工具,重点投向三类项目:一是中央财经委员会第十一次会议明确的五大基础设施重点领域,分别为交通水利能源等网络型基础设施、信息科技物流等产业升级基础设施、地下管廊等城市基础设施、高标准农田等农业农村基础设施、国家安全基础设施。二是重大科技创新等领域。三是其他可由地方政府专项债券投资的项目。
该负责人还表示,政策性、开发性金融工具投资应把握以下原则:一是按市场化原则,依法合规自主决策、自负盈亏、自担风险,保本微利,投资规模要与项目收益相平衡。二是投资项目既要有较强的社会效益,也要有一定的经济可行性。三是只做财务投资行使相应股东权利,不参与项目实际建设运营。四是按照市场化原则确定退出方式。
“项目方面,发展改革委会同各地方、中央有关部门和中央企业形成足够多的备选项目清单,由开发银行、农业发展银行通过金融工具按照市场化原则自主选择投资。对于投资的项目,发展改革委选送有关部门,加强用地、环评等开工要素保障。监管方面,督促开发银行、农业发展银行做好工具运营、投后管理、风险控制等相关工作。”上述负责人表示。
财政货币联动助力扩投资
值得注意的是,推动金融工具取得实效,资金方面,人民银行牵头支持开发银行、农业发展银行发行金融债券等筹资3000亿元。中央财政按实际股权投资额予以适当贴息,贴息期限2年。这也体现了在支持重大项目过程中,财政政策与货币政策间的联动协调。
“开发性、政策性银行主要通过金融债券融资,资金来源期限长,可以提供利率较低的超长期限贷款,其资本、流动性约束相较商业银行而言也偏低。本次发行的金融债券获得财政贴息,会使得融资成本显著低于市场利率,超低资金成本也意味着其可支持相对公益性更强的项目。”王一峰表示。
中国人民银行有关司局负责人表示,通过政策性、开发性金融工具加大重大项目融资支持,有利于在坚持不搞大水漫灌、不超发货币条件下,引导金融机构发放中长期低成本配套贷款,疏通货币政策传导机制,增强信贷增长的稳定性,助力实现扩投资、带就业、促消费综合效应,稳定宏观经济大盘。(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