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发布“省考”疫情防控要求,“十种情形”不允许参考

热点资讯2022-07-05 15:26:44佚名

湖南发布“省考”疫情防控要求,“十种情形”不允许参考

三湘都市报7月4日讯(全媒体记者 王智芳 实习生 黄静静 罗斯妮)湖南省2022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笔试将于7月9日、10日进行。今日,湖南省人事考试院重新发布今年“省考”笔试疫情防控要求公告。

公告要求,考生应于考前14天申领本人湖南居民健康码(通过微信公众号“湖南省居民健康卡”申领)和通信大数据行程卡(通过微信小程序“通信行程卡”申领)。

目前在湖南省外的考生,在严格遵守滞留地防疫要求和湖南疫情防控部门入湘返湘要求的前提下,建议提前到达湖南省内备考;在湖南省内的考生,考前不离开湖南,就地就近备考。考前所有考生应按湖南疫情防控部门要求做好相关健康管理监测工作。

此外,所有考生须提供首场考试考前48小时内湖南省内检测服务机构新冠肺炎病毒核酸检测阴性报告。考前14天内从外省市入湘返湘的,须提供首场考试前3天内2次核酸检测阴性报告(2次采样间隔至少24小时,最后一次采样须在湖南省内检测服务机构进行)。建议考生在无禁忌的情况下按“应接尽接”原则,提前完成新冠疫苗接种。

考试当日,建议考生提前90分钟到达考点,预留足够时间配合考点工作人员进行入场核验。

注意,以下情况不允许参加考试:

(1)无准考证、有效参考证件,不能提供湖南居民健康码、通信大数据行程卡、不能按要求提供新冠肺炎病毒核酸检测阴性报告的、不能提供《考生承诺书》的;

(2)湖南居民健康码为红码或者黄码的;

(3)根据考区所在市州疫情防控规定和要求,仍在隔离治疗、集中隔离医学观察、居家隔离医学观察和居家健康监测的;

(4)现场测量体温不正常(体温≥37.3℃),在临时观察场所适当休息后使用水银体温计再次测量体温仍然不正常,有发热、咳嗽、肌肉酸痛、味嗅觉减退或丧失等可疑症状,经现场医务人员研判不能排除传染病风险的;

(5)6月29日以后有国外或香港、澳门、台湾旅居史的;

(6)6月29日以后有国内中高风险区域所在县(县级市、区、自治县、旗、自治旗等;直辖市、副省级市则为街道、镇),或有本土病例报告县(县级市、区、自治县、旗、自治旗等;直辖市、副省级市则为街道、镇)旅居史的;

(7)6月29日以后被判定为新冠病毒感染者的密切接触者或与已公布的确诊病例、无症状感染者活动轨迹有交集的;

(8)7月2日以后被判定为新冠病毒感染者的密切接触者的密切接触者的;

(9)已治愈出院的确诊病例或已解除集中隔离医学观察的无症状感染者,且尚在居家健康监测期内的;高风险岗位从业人员脱离岗位后,未完成7天集中或居家隔离的;

(10)其他特殊情形人员由防疫专家研判不得参加考试的。

(一审:黄娟 二审:彭治国 三审:张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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