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重庆石柱摩托车及电动自行车整治时间+重点整治行为

热点资讯2022-07-05 17:44:34佚名

2022重庆石柱摩托车及电动自行车整治时间+重点整治行为

  2022重庆石柱摩托车及电动自行车整治

  为进一步规范摩托车、电动自行车行停秩序,聚力解决摩托车、电动自行车加装遮阳伞、乱停乱放、噪声扰民等突出交通违法违规行为,切实提升我县交通出行环境和城市品质形象,即日起至9月30日,全县范围内将开展摩托车、电动自行车综合治理行动。具体来看——

  一、重点区域

  城区商圈、农村集镇、学校周边、餐饮聚集地、以及群众反映强烈的“摩托车电动自行车”乱停乱放、“飙车炸街”交通违法突出重点道路。

  二、重点车型

  两轮摩托车、两轮电动自行车

  三、重点违法

  (一) 摩托车、电动自行车违规加装遮阳伞的,依据《机动车登记规定》责令车主恢复原状,并处警告或者罚款。

  (二)违反临时停放规定乱停乱放的,依据《道路交通安全法》及《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处罚款并将车辆拖移至公安交管部门指定地点停放。

  (三)驾驶摩托车聚众飙车炸街等扰乱公共秩序行为的,依据《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治安管理处罚法》等规定严查重处。

  (四)其他9类重点违法行为:不戴头盔、无牌无证、准驾车型不符、超员行驶、酒后驾驶、不靠右行驶、闯红灯、逆行、违法掉头的,依据相关道路交通法律法规予以处罚。

  特别提醒:

  1、驾驶蓝色号牌的摩托车、电动自行车上路,需持D、E、F照;驾驶黄色号牌的摩托车、电动自行车上路,需持D、E照;

  2、蓝色号牌的摩托车、电动自行车仅供驾驶员本人骑乘,不能搭人;黄色号牌的摩托车、电动自行车可搭乘1人上路行驶。

  四、整治措施:

  (一)加强宣传教育

  一是开展主题宣传。通过发放资料、粘贴车标、主题讲座等方式广泛宣传摩托车、电动自行车交通违法突出问题的危害,营造浓厚氛围,引领社会协同共治。

  二是强化教育培训。建立摩托车、电动自行车物流配送、外卖寄递企业约谈机制,督促企业加强教育培训。

  三是实施义务劝导。针对摩托车、电动自行车突出违法驾驶员设置义务劝导岗,违法驾驶员在交巡警指导下开展劝导工作(劝导5名违法驾驶人)、朋友圈转发整治典型案例(积68个赞)、参与学习点学习(现场抄写道路交通安全法1遍)三种不罚款宣传教育,由违法驾驶员任选一项完成。

  (二)落实梯度处罚

  对违规安装遮阳伞实行梯度处罚,首次违法且自行拆除并签写《不违规加装遮阳伞承诺书》予以警告处罚;对再次违规安装遮阳伞的驾驶员予以罚款处罚。

  (三)溯源噪音治理

  对大排量摩托车飙车炫技、非法改装扰民的实施溯源治理,开展改拼装摩托车、违规生产销售消声器遮阳伞企业开展大排查、大检查、大执法行动,依法查处无牌无证无保险、改拼装及盗抢摩托车上路。

  (四)加强联动执法

  公安、城管、交通、商务、市场监管、生态环境、教育、融媒体等部门和单位成立联合执法队, 以摩托车、电动自行车突出违法行为警情舆情反映突出区域、时段为重点,部署固定检查点和流动执法小分队开展高频检查,联动整治摩托车、电动自行车各类交通违规违法行为。

  公安交管部门在此呼吁:让我们立即行动起来,自觉告别交通陋习,抵制交通违法,共创安全、有序、畅通的道路交通环境。

本文标签: 摩托车  电动自行车  遮阳伞  号牌  驾驶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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