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口货车限行现行政策
周口市公安局关于实施国三柴油货车区域禁行的通告(2020-11-25)
为进一步减少我市机动车污染,改善环境空气质量和城区交通状况,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国务院《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周口市《关于强化全市国三及下排放标准营运柴油货车淘汰工作措施的通知》等有关法律法规,市公安局决定实施国三及以下排放标准营运柴油货车区域禁行措施。
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禁行对象:
国三及以下排放标准营运柴油货车。是指尾气排放未达到国家第三阶段机动车排放标准的营运柴油货车。
二、禁行区域:
周口市行政区域内的国道、省道和高速公路;市中心城区(东起武盛大道、西起龙源路、南起开元大道、北起太清路,禁行区包含起点道路)。
三、禁行时间:
全天24小时禁止通行。2020年11月25日起对违规驶入禁行区域的国三及以下排放标准营运柴油货车,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依法查处。
四、外地车辆进入我市按照本通告规定执行。各县(市、区)公安局可依据本通告,制定城区区域禁行措施。
五、本通告自2020年11月25日起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