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阳货车限行最新消息
信阳市公安局 信阳市生态环境局关于划定中心城区货车限行管控区域的通告(2022-05-31)
一、限行车辆类型
本通告限行货车按机动车规格术语分类包括(一)重型载货汽车,车长大于等于6m,总质量大于等于12000kg,黄牌车辆;(二)中型载货汽车,车长大于等于6m,总质量大于等于4500kg且小于12000kg,黄牌车辆;(三)轻型载货汽车,车长小于6m,总质量小于4500kg,蓝牌车辆;(四)低速货车为原农用运输车。
二、货车限行区域和禁行路段
(一)限行区域:
东:东环路以西;南:从工十五路起,经珍珠路、浉河北路、安桥、浉河南路、民权街南段、鸡公山大街,至茶韵路西段;西:南湖大街、茶源路以东;北:新七大道西段以南,经鸡公山大街,至北环路以南。(其中浉河南路中段、民权街南段、茶韵路西段、南湖大街、茶源路限行,其他边界道路及鸡公山大街不限制)。
(二)禁行路段
东方红大道、中山街、民权街(新华路东段至建设路之间路段)、北京大街(长安路至新七大道之间路段)、新五大道(新六大街至新二十四大街之间路段)、新七大道(北京大街与工六路之间路段)、工六路。
三、限行管理规定
(一)全天24小时禁止国三及以下排放标准的货运车辆、低速货车、拖拉机驶入限行区域。
(二)所有货车每天21时至早6时可以正常驶入中心城区限行区域,但驶入禁行路段的仍需办理通行证,其它时间段禁止驶入限行区域和禁行路段。
(三)确需驶入限行区域内的货车(柴油货车必须达到国四以上排放标准,提供尾气检测报告单或货车远程在线OBD安装证明),通过“交管12123”APP或登录互联网河南省交管局交通安全综合服务管理平台,按城市货车通行码申领要求提供相关材料后,由市公安交警支队交通秩序科工作人员在1-3个工作日内对符合申请条件的车辆审核发放电子通行证,不符合的予以退回。已核发电子通行证的车辆按指定的时间和路线行驶,接受执勤民警的查验和指挥(办证地点:平桥区南京大道市交警支队;电话:7676032)。
(四)渣土车、商砼车暂由市控车专班指挥部办公室依有关规定办理电子通行证(办证地点:羊山新区新十六大街生态环境局一楼;电话:7638891)。
(五)中心城区每天早高峰(7:20-8:20)、午高峰(11:20-12:20)、夏季晚高峰(17:50-19:00)、冬季晚高峰(17:20-18:30)等交通拥堵时段禁止重中型货车行驶,轻型货车禁止早、晚高峰通行。
四、不受限制车辆
(一)军车、警车、消防车、救护车、工程抢险车和应急保障车辆等。
(二)在公安部门有备案且车身外观喷涂统一标识的邮政、市政、供水、供电、燃气、押运以及执行任务的行政执法和道路清障等专用车辆。
五、法律责任
(一)违反本通告规定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依据有关法律法规进行处理,对多次违反禁限行规定的车辆和所属车辆企业,取消办理通行证资格。
(二)在全市启动重污染天气橙色预警(Ⅱ级)和红色预警(Ⅰ级)条件时,已办理通行证的车辆,按照市生态环境保护委员会办公室的要求采取错峰运输或者停运管控措施。
六、附则
本通告自2022年7月1起执行,市公安局和市生态环境局将根据执行情况对本通告随时进行调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