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封货车限行现行政策
关于调整城市货运车辆限行规定的通告(2017-06-09)
一、限行区域
公园路(不含)以西、华夏大道(不含)以北、九大街(不含)以东、东京大道(不含)以南区域为货运车辆限行区域。此外,郑开大道全段、劳动路北段禁止货运车辆通行。
二、限行时间
三大街以东(不含)、公园路以西(不含)、东京大道以南(不含)、滨河路-宋城路以北(含)的限行区域以及劳动路北段、五福路、郑开大道全段全天24小时禁止货运车辆通行;
上述区域之外的其他限行区域,每天5时至24时禁止货运车辆通行。
三、限行车辆类型
重型、中型、轻型、微型货运车辆、低速货车、三轮摩托车。(皮卡车除外)
运送生产、生活必需品以及确需进入限行区域的货运车辆,到市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办理通行证,按规定时间、路线通行。
通行证办理地点:开封市市民之家、天马广场北侧(代办临时通行证)。
四、过境车辆绕行路线
(一)南北向过境车辆
1. S213省道↔G220国道↔G310国道↔大广高速、郑民高速或S219省道。
2.连霍高速开封下站口↔S219省道↔东京大道↔九大街↔G310国道。
(二)东西向过境车辆
1. G310国道↔G220国道。
2.郑汴物流通道↔九大街↔G310国道。
3.连霍高速或者郑民高速。
五、违反限行规定的货运车辆,开封市公安交管部门将依法进行处罚。
六、本通告将于2017年7月1日0时起开始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