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疫情防控需要,现就进一步加强出租房屋疫情防控工作作如下提示:
一、出租房屋房东要严格履行疫情防控义务。按照“谁出租、谁负责”的原则,房屋出租时,房东务必查看承租人、实际居住人身份证件或者其他有效证件,以及健康码、行程卡和核酸检测等信息,第一时间进行自主申报,同时主动向所在村(社区)报告。出租房屋房东要掌握承租人员来(返)常情况,加强防疫宣传。出现承租人退租或离常等情况时,房东应及时报告。
二、出租房屋房东要督促来(返)常人员做好“落地检”相关检测。目前“落地检”要求所有苏州大市外来(返)常人员需在抵常后第一时间完成一次核酸检测,省外常态化防控区来(返)的,在完成“落地检”基础上落实“3天3检”,“落地检”及“3天3检”(省外来返)核酸检测阴性结果出具前尽量不去人员密集场所,规范佩戴口罩。出租房屋房东要及时告知承租人员防疫政策和要求,督促引导苏州大市外来(返)常人员配合做好“落地检”。
常熟市新市民事务中心
2022年11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