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淡溪镇养老保险补助申报
一、独女户养老保险补助对象
确认条件
1、具有乐清户籍,且本人及配偶均为农业户口;
2、1973年以来没有违反计划生育有关规定;
3、生育或依法收养一个女孩并领取《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或子女死亡现无子女;
4、男年满45周岁未满60周岁、女年满40周岁未满50周岁(女方1983年12月31日以前出生,男方1978年12月31日以前出生)。
补助标准
对符合条件的农村独女户父母,男年满45周岁未满60周岁,女年满40周岁未满50周岁的,由市财政补助部分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费用,农村独女户父母双方都可参保,每人每月补助我市灵活就业人员最低缴费标准的60%;丧偶、离异单身的独女户均补助60%。参保补助对象属于低保户的,其保险费用全部由市财政补助。农村独女户家庭父母享受养老保险费补助最长期限为15年。
二、双女户养老保险补助对象
确认条件
1、具有乐清户籍,且夫妻双方均为农业户口;
2、1973年以来没有违反计划生育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规定多生育子女的;
3、只生育两个女儿,且已落实绝育手术的;
4、男年满45周岁未满60周岁、女年满40周岁未满50周岁(女方1983年12月31日以前出生,男方1978年12月31日以前出生);
5、按自愿原则,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或者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
补助标准
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农村双女户家庭父母双方都可参保,每人每月按我市灵活就业人员最低月缴费标准的40%予以补助;丧偶、离异单身的双女户均补助40%。农村双女户家庭父母享受养老保险费补助最长期限为15年。
三、下列人员不享受农村独女户、双女户家庭父母社会养老保险费补助
1. 单身收养的;
2. 农业户口的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和国有、集体企业干部职工(含退休)及其配偶;
3. 一方或双方出国定居的。
四、说 明
申报时间截止到2022年12月20日,请淡溪镇符合条件的对象,携带身份证、结婚证、户口本等相关证件到请到以下地点咨询办理办理地点:
淡溪镇社会事务办
咨询电话:0577-62399925